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房管局对涉及的情况、问题进行了认真沟通研究。您提出的问题不仅金山区G5地块海悦馨苑动迁安置房小区存在,由于历史原因,其他动迁房安置项目中也存有类似情况,您的提案对于解决此类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按国家部署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
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各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税务、林业和草原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推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税收等政策落实落地,形成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合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的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对缓缴企业及时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中进行标注。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间,职工确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手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和重振,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在此期间,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应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中心研究后执行,缓缴期满后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性或分期予以补缴。
帮助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并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台资企业设在我省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享受全额退还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冰雪经济发展规划(2022—2030年)》,推动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我市冰雪经济领先优势,依据《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信用+风险”为基础,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通过指标监控、数据赋能,以执法服务监管“一体式”、“一户式”管理机制等为支撑,构建留抵退税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
各地要落实国家关于住房租赁有关税费政策,加大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加强税收政策宣传,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强化监管。利用产业园区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和税务领域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税务”的线上“一窗办理”,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业务,现就该业务全面推行全程网上办理事宜通告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改革部署,山西省各项社会保险费目前均已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为指导帮助广大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知悉业务场景,了解业务流程,掌握办理要素,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体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组织编制了《社会保险费缴费操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鲁政发〔20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落实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进行数据测算,调度全市各级财政可退税库款,及时分配拨付退税专项资金,确保留抵退税扩围政策有效落实。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减税降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等系列措施政策。
2022年2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关于请梳理汇总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执行问题的函》要求,配合省发改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提出了将支持我省锰渣综合利用作为新版目录的政策建议,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工作部署要求,实现我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与电子缴款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我们制定了《广东省推广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为方便我省缴费人了解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流程、使用线上、线下各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查询相关信息,特发布《山东省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清单》《山东省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操作指南》《山东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清单》和《山东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操作指南》供广大缴费人查阅参考。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已缴纳入库的,可申请办理退税并延续缓缴。
根据5月25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全力做好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工作,帮扶市场主体纾困、稳岗,现就提高我区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工作的 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顺利开展,全面提升我省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纳税人符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第二十七条有关清算所附送的凭证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情形的,税务机关通过适用 《标准》测算其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工程造价,并据以计算扣除成本。
近年来,我厅积极贯彻国家和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部署,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认可,促进人才便利执业。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迈入新的历史阶段,面对新机遇、新挑战,人才工作是重中之重。我们十分赞同和支持您所提建议,并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吸纳,积极推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即日起组织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因素影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中小微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精神,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我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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