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执行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应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执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应报送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 现就2022年疫情期间房屋业主因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农村新建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改作经营用途的自建房、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改扩建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建立防范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隐患制度,确保新增自建房质量安全。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包括湖北省内注册的代理机构和省外注册省内执业的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精神,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和缴存职工纾困解难,经会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居民主动投入资金,推动社会力量出资参与,加快推动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严格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税费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低税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和简化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发〔2022〕34号),省税务局、省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组建工作专班,并联合制定了《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5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和5月26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住房公积金监管外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视频会议精神,现将阶段性支持政策内容通知如下。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互助性作用,进一步满足职工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经研究决定,按照新资质规定申请核定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等级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审批。为稳妥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进存量房屋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现有公租房准入退出管理,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合理谋划实施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建安置住房中群众自住以外的住房,可采取政府回购、回租等方式盘活转化为保障房。
延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按季度发放。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三请三回”、招大引强“三百工程”、“三企入赣”行动,积极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把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作为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把引资与引才、引技、引智同部署、同推进,凝聚招商引才工作合力,带动了一批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引进。
积极推动地方政府通过搭建平台、组织专项活动等方式,广泛开展政、银、保、企对接。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评价、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选、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营商环境评价等方面主动作为,突出同向发力。
个人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经查验已经履行申报缴纳义务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共同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缴方案应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补缴可以一次性补足,也可以分批补足。补缴日期不应晚于2023 年6 月30 日。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页岩气开发企业购买机器设备、技术服务等形成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该优惠政策。
为帮助楚戏院团及时知晓、全面掌握、准确适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通过纳税人讲堂、面对面辅导等多种方式,对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增强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2019年9月1日实施的耕地占用税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对铁路线路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防火隔离带用地。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支持。财政部门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按要求足额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将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深埋、化制等处理,达到无害于环境的效果等方法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在已落地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组织数据测算,调度全省各级财政可退税库款,及时分配、拨付支持市县退税专项资金,保障留抵退税扩围政策落实落细。
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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