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明晰原则。依法经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对所出具的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法律责任,并主动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云浮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云浮市2021-2023年度省级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贷款购买个人住房的,可使用公积金、商业性组合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购房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家庭组合贷款仅限2人共同还贷。政策执行截止期限由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创新兴市”战略实施,优化青年人才集聚发展生态,激发各类用人主体引才聚才用才活力,力争到2025年,新引进10万名以上青年人才来日照创新创业,为现代化海滨城市精彩蝶变注入人才动力和发展活力,现就支持青年人才集聚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鼓励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满产扩产,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回升向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全力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支持中小企业疫后生产经营恢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持续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机制,推出更多直达实体经济的创新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以经开区管委会所属职能机构、代管的街道办事处、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开发区交通大队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经开区管委会管辖,并以经开区管委会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措施,鼓励各市(区)出台配套奖补措施。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车或“以旧换新”,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汽车消费券。对市、县配套发放汽车消费劵,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加快恢复住宿业。5月1日起,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引导经营场所为防范区的酒店、旅馆、民宿等住宿经营单位恢复对外营业,接待来自低风险地区住宿人员,并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实名登记。
根据市有关规定,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4、5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31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4、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科学合理确定新增房地产用地规模和用途,确保供需平衡。完善“熟地”“净地”供应机制,对周边道路及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的地块优先供应,支持已出让未开发的土地依法转让。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市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6个行业的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城市公交场站等运营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积极稳妥开放大型生产生活市场。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关闭的建材、钢材等生产资料市场,符合防疫条件要立即开放,为制造业、建筑业和农业实现稳产满产提供强力支撑。
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发挥指导调控作用,推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种)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延期3个月。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国家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规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销售自产新型墙体材料,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为贯彻落实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和深圳市政府授权,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制定《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界定服务指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闽财建议[2020]65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09号建议的答复闽财建议[2020]140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24号建议的答复闽财建议[2020]99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03号建议的答复闽财建议[2020]136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07号建议的答复闽财建议[2020]27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的答复
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对存在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采取应急转贷、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形式,帮助企业做好资金接续。
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根源在于网络交易环境下税收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税源虚拟化、碎片化,给建立在传统商务模式上的现行税收制度和征管机制带来了一定影响。税务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强化第三方涉税数据共享应用,提高风险分析识别命中率,不断优化税务监管措施,形成“税收共治”新格局。
汇编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及青岛市税务规范性文件等编纂,可作为政策参考,不构成约束性规范。汇编涉及的具体政策内容,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文本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本汇编发布后,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级文件等对相关事宜作出规定的,以有权机关的规定为准。
省级财政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新认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鼓励市(州)、县(区)配套相关支持政策。
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11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对适用本办法免税政策的零售出口货物,应按规定在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手续,不实行免税资料备查管理。
由齐商银行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商铺经营主体,每户提供1万元以内1年期的商铺租金纾困贷款。银行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规加强贷款管理,做好对贷款的尽职调查、风险审核、跟踪监管、贷款回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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