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认定具备破产原因。
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四川号牌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新车在省内登记上牌并为非营运性质的,分别给予1万元、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由省人社厅会同配合单位根据本方案统一服务事项标准,根据业务梳理模板,梳理灵活就业“一件事”重点事项办事指南,由省大数据集团配合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和服务指南维护,为群众提供“一次告知”“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的服务。
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务派遣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根据劳务派遣职工实际用工单位所在的行业分类进行核定;劳务派遣单位为自有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根据其主要经营范围所对应的行业进行核定。
支持银发经济企业稳定现有岗位,引导中小微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自治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4年版)》《自治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4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考虑到省级重要湿地占用审批权限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且湿地恢复费收入全额上缴省级国库,为减少环节、便利征收,湿地恢复费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征收。
为便于个人参保人员选择,我省各市(州)为个人参保人员设置了不同的缴费基数档次,个人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缴费基数档次。
构建财政政策支持体系,确保财政资金精准直达各类主体。优化办税流程,巩固退税时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引导企业积极适用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024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及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本人工资所涉及的基数,参照我省同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执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劳务派遣监管机制,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劳务派遣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财政部将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的修改或制定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见征集反馈工作,更好推动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加大对财务造假等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强化法律执行力和威慑力。
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不符合前条规定予以批准的条件,可以要求债务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在“暂收款”科目下设置“异地就医资金”明细科目,并在该科目下按照参保地进行明细核算。接收参保地划拨的异地就医资金时,通过借记“银行存款”或“财政专户存款”,贷记“暂收款”核算。
补贴申请人名下旧车登记时间必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各地商务、公安等部门负责相关审核工作,税务部门按职责做好机动车、二手车销售发票管理工作。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价款可以采取分期支付方式,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1年。
共济享受人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可使用个账所有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在省内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共济享受人暂停参保的,不支持使用个账所有人的个人账户余额结算。
深入落实加快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若干政策和支持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等政策,在平台企业引育、试点示范创建、海外仓建设等方面加强服务保障。
加快推动汽车报废拆解企业建设,支持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合规开展报废车拆解业务,严厉打击非法拆解。简化报废手续,畅通报废回收、注销等证明办理渠道,缩短办理时间。
根据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肇庆市市级2024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各市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支持建筑节能、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建设、购买、运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在建筑容积率、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
我省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044.38元/月,以此核定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133元/月,下限为4227元/月。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省属国有企业是指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财政厅以及其他省级部门(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参股)一级企业以及省委、省政府明确视同一级企业管理的企业。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市场主体在同时申请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时,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服务。
接收“个转企”变更信息,完成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办理,确保全省“个转企”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