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原《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第5号)全文废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1〕20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2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自2022年1月1日起,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学习领会和认真落实《意见》的核心要义和总体部署,着力加强行业建设和诚信建设。为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至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精神,结合山东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年检业务的批复书实行电子签章管理。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年检业务申请表,在一体化系统中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电子印章,单位登录系统自行打印批复书,并到开户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无需到自治区财政厅领取纸质签章批复书。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获得我省2021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组织名单及有效期起始年度予以公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
中直、部属和外省驻穗单位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单位所属评委会申报评审。如确需委托广州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各县市区应对照《通知》(见附件1)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以及新版目录(见附件3、4)指导有需求的企业填写《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见附件2),并于12月14日(周二)上午下班前行文报送企业申请报告至市经信局投资与技术进步科。企业申请报告要求纸质版一式四份,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投资技术科邮箱并提交光盘两份。
接芜湖市经信局通知,现将《关于组织开展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请于明天上午下班前报送至经发局。
企业招用劳动者,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 号)第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条件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参考2021年工资指导线,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评估工作,提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资料,如实说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相关建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变革。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对于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及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在已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前提下,其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工伤保险费支缴率,是指在上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以经办机构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时间为准)占该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和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培养精通财会管理、擅长战略思维、勇于攻坚克难、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端会计人才180人(其中,四川省入选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0%)。
事务所设立执业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构建重大风险事项法律咨询机制,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事务所法律风险咨询,定期为员工开展法律培训,按照相关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可按照不高于1万元的额度申请补助。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和《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山东省新跨越民营企业评选工作。
补充工伤保险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由投保人视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标准,自主选择承保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年一次性缴纳保费。保费设定三个档次:每人每年360元、540元和720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的企业包括互联网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平台企业),以及为平台企业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公司和负责组织、管理劳动者完成平台工作任务的加盟商、代理商等外包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我市2021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2月24日。对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对A级纳税信用的一般纳税人可一次性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免审批,实现即时办理;对A级纳税信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按需领用普通发票,大大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次数及等待时间。
新增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选档)记录查询、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已缴费查询,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查询和证明查验功能。
2022年1月1日起,所有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其他鉴证业务报告、咨询报告等,均应在北京注协报备系统中录入业务报告信息,生成统一编码,该编码应打印后作为封面装订在业务报告首页。
为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高缴费人便利度,我局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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