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龙城区税务局、北票市税务局、建平县税务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为方便纳税人非接触式办税,减轻纳税人办税压力,近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实现车辆购置税自然人代办功能,即在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过的自然人可为其他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见附件。
为做好202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减免工作,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市区2020年度行业“亩产税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2022年起实施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即注册会计师每年(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为及时解决“银税互动”工作中的问题,建立三级协调机制,一是联络员协调机制,即以双方具体业务负责人为银税合作工作联络员,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相互反馈并协调解决;二是主管领导协调机制,即对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由双方主管领导协调解决;三是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河南税务”APP主要功能划分为“首页”“办税”“服务”“我的”四大版块,可办理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发票代开、证明开具等86项常见涉税、缴费业务。
《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草案)》已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根据《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规定,现将《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5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审计专业人才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在计算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时,应将进口设备和采购国产设备的原值一并计入,包括已签订购置合同并于当年内交货的设备(应提交购置合同清单及交货期限),适用本办法的上述进口设备范围为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所列商品。
征集本市贸易数字化转型样本,宣介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成效。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本着“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按照职业分类基础,对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不同领域审计工作进行分类评价,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大数据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新兴审计领域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
自2021年12月15日零时起,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人工车道,使用移动支付或现金支付通行费,车道现场将不再主动提供通行费纸质发票(票据),系统将自动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大财法〔2018〕384号文件的规定,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省税务局、省民政厅意见,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对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0年第27号公告有关规定,对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进行联合审核确认,并于每年12月底前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根据浙人社发〔2021〕50号和金政发〔2020〕24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市三档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90元、230元、260元,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230元、260元、280元。
本措施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至 2025年。海南省财政厅建立措施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每年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确保措施针对性与有效性。到期前按照相关规定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试行办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落实习总书记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实现我省失业保险制度全覆盖;规范我省新业态从业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及待遇核发工作,补齐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制度空白,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权益。同时为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积累经验,提供可以借鉴的样板。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机制。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确认个人股权转让已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后,依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根据浙人社发〔2021〕50号、台人社发〔2020〕3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为235元,即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交通运输和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公共交通车辆减免税的监督管理。各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及时将公共交通企业名录及车辆变动信息报送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明确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等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加强标准、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的合作,强化同世界各国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资金连通、技术连通和市场连通。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考办关于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共同抓好考试工作,确保2022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个别机构未及时与全部从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多数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与客户签订的代理记账合同管理不规范,会计档案的保管和财务报告、会计凭证等的移交缺乏制度约束。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有关要求,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综合审议和公示后,认定上海芯谦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发布之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经过对昆明市存量房交易价格进行采集评估,并通过专家组集体评审论证,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昆明市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税评估价格将于2021年12月10日起执行。
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上一年度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实缴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企业,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填报上一年度纳税信息并电子签章确认,上传相应税收完税证明和《纳税信息填报承诺书》(详见附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逾期不再纳入评价。由分公司、项目部独立纳税的,归集到本企业填报,不得将子公司或其他单位的纳税信息纳入本企业填报范围。
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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