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信息指标体系,为企业精准推送服务信息。推进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技术工人培养。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完善社保联合运维,创新社保费缴费争议联合处置机制。
简并货车通行等管理重叠事项,减少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处罚事项。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完善规范拖轮费收费政策。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延长至不超过40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
加大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深化房地联动机制,根据住房市场供求情况动态调整宅地供应的规模和节奏,对住房供应较大、去化速度较慢的区域,优化供地模式,促进供需平衡。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深圳市共有83家税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资质,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发布。
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获得省级2020、2021、2022、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获得市级2020、2021、2022、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严重亏损等困难的缴纳义务人,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7号)申请条件,免征上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法律规章,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数字领域制度型开放,通过构建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新模式,为企业数据依法有序高效出境提供便利,有效提升营商环境和企业国际竞争力。
指导企业落实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购置节能专用装备所得税抵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确保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化解各类单位工伤风险和维护劳动者工伤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实施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多种形式公开税收政策解读、系统操作指南等内容。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
落实精准分类举措,认真分析不同类别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后果,针对不同情形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各区结合自身特色创新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模式,用足用好《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资源,综合采取源头管控、严格执法、规范引导、综合纳管、优化配套等多种管理措施,创新管理方式,突破管理难点。
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审核确认,现将我市2023-2025年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共3家)予以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
作出列入决定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对列入名单满2年且未再受到较重处罚的严重失信主体进行修复,并在规定时间内移出名单。
到2025年,算力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智能算力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全省算力规模达到35EFlops以上,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左右,新增算力基础软硬件设施自主可控比例60%以上。
落实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标准,推行家装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好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健全家居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家装企业“诚信经营承诺活动”,推广诚信经营典型案例。
将高能级主体纳入各级重点企业“服务包”,落实“一企一管家”“一企一服务包”等制度机制,打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企业满意的服务管家队伍,及时解决企业个性化需求,为高能级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坚持对标改革,提升服务企业质效,打造贸易投资更便利、行政效率更高效、政务服务更规范、法治体系更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增强高能级主体落户发展信心。
同期资料分为三种文档,分别是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每种文档分别设定准备条件,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就要准备该种同期资料,存在企业需要准备多种文档的可能性。
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范围调整后按辽阳市中心城区、弓长岭区、辽阳县、灯塔市分别划分,其中城区、辽阳县、灯塔市分为四个等级,弓长岭区分为三个等级。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发放、使用、核销等工作,全面加强对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监管和检查。对违法违规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管理规范有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同时废止。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专业科目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实施,具体包括会计改革与发展、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法规、反电信诈骗等相关专业知识。
各级医保、教育、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儿童参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儿童参保作为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参保扩面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集中优势力量,扎实做好儿童参保组织实施工作。
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无其他未办结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在企业发布注销公告后自动注销;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税务部门当场办结税务注销登记;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实时共享企业清税信息,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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