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及二连浩特市委、政府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全面受理关于税务系统及税务工作人员损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投诉举报,现将受理投诉举报的方式公告如下:
具体纳税信用信息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http://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您可进入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纳税信用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管理,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或发生特定失信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可按规定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复评或修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21〕43号)精神,经与相关热线主管部门商议,从2021年10月1日起,将12300、12396、12349、12336、12312、12301、12320、12350、96599政务热线整体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停用原政务热线号码,由12345热线统一接听,逐步实现一个号码服务企业和群众。敬请广大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租计征),纳税期限可按纳税人需要选择按年、按半年、按季、按月,申报期限和缴款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月1日至次年的1月15日。
各级税务部门应会同财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等部门做好业务衔接和信息互联互通工作,确保征管信息实时共享,账目清晰无误,逐项确定划转后的征缴流程,实现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不断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自2021年10月起用人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每月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11日至月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次月1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统一部署,对莆田市范围内的纳税人,2021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延至2021年10月31日。
综合申报是为了便利纳税人网上一次性申报多个税种,纳税人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综合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
辅导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简易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支持因疫情停工停产的高新区工业企业快速恢复产能。对2021年第四季度营收较去年同期有增长的,按照2021年第四季度营收增长部分的2%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第四季度“两税”的高新区区级留成部分。
给予贷款贴息扶持。对厦门自贸片区重点平台内小微企业,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含展期)的贷款,按1%年化利率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根据《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茂名市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2020年第二批、2021年第一批)予以公布。
对技改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年产值增速超15%(含)且税收达200万元(含)以上的高成长企业,在获得省级技改项目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县(区)再叠加给予等额配套补助。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制定以下措施。
矿产品税费征收采取双控双管机制,即购买火工产品时根据所购火工产品数量,各矿产品生产企业先按20元/公斤申报税费。各税及税务部门征收的规费,各矿产品生产企业再根据市征收办监测销量数据及销售额自行申报后缴纳税费,其它规费由各企业缴入市非税专户。
石料开采及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须缴纳的增值税、资源税、环保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税费联合征收。
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收集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强化工作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对标国际一流、国内先进和等高对接长三角等工作要求,加强重点指标、重点任务精准调度,细化举措、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全面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高质量落地见效。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强化内部权力制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第51号修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将全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明确如下:
汽车制造、激光与增材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食品制造、智能机器人制造、精密仪器设备制造、计算机制造、家电制造、现代轻工纺织与石油加工和化学制品制造等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帮助企业用准、用足、用好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贵州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张蕾 面对面答复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324号提案的答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2号提案的答复
纳税人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时,可以通过税种综合申报功能填写相应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汇总到税种综合申报表,实现十一个税种一次性合并申报。
按照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放管服小组〔2021〕2号)要求,我协会注册会计师注册事项从即日起,实施全流程网办。
《草案》的起草历经收集资料、初稿起草、研究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阶段,于2021年9月13日经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出口企业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必须使用新版申报系统进行退(免)税申报,退税申报系统的最新版本为00004_L02。本次升级调整内容详见申报软件的文档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于2021年9月30日0时起,对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税控盘版)(以下简称“开票软件”)进行升级,启用网站域名替换IP地址配置项,即将开票软件安全接入(增值税发票开具上传地址)原地址:https://222.216.1.203:9013调整为网站域名:https://bswj.fpggfwpt.guangxi.chinatax.gov.cn:9013,
河北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21号提案的答复,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12号提案的答复,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24号提案的答复,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1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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