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相关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基金支付流程,健全医保、财政、银行、税务对账机制,强化基金使用监督制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做好全省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的建议》(0419号)答复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进一步推动辽宁区域集群经济高质量发展 做大做强做优瓦房店轴承产业集群的建议》(0334号)答复
持续做好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严格落实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参加居民医保政策。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和跨省就医医保费用清算工作,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及接种费用测算和医保资金保障。
2020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
厦税函[2021]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60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厦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第0117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第003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规定,收取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费320元;高级会计师评审费280元。
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并与省级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充分衔接,根据本地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负担水平,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项细化实化本地区实施标准,不得低于省级标准。
四川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43号建议的函,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418号建议的函,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7号建议的函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自2021年10月1日起,全省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按1.5%、2%、2.5%执行。
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需要,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推动海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机构。鼓励、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专家学者开展法治政府研究,为海南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根据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出口退税子系统升级,从即日起,对于使用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的出口企业,需使用最新的《生产企业离线版申报软件00004_L02版》、《外贸企业离线版申报软件00004_L02版》进行退税申报,请各出口企业及时使用离线版申报系统的更新升级功能,或者到“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下载相应申报系统安装程序,请认真阅读相关说明文档,确保做好旧版系统数据备份工作后,按照说明安装、配置、使用新版申报系统。
省投诉中心应当按年度向联席会议报送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建议书,总结外商投资企业、商会、协会、有关地方和部门反映的典型案例、重大问题、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加强投资保护、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
自2021年10月1日启用,请仍使用离线版申报软件的出口企业及时下载更新。具体升级内容可从软件升级包说明文档或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获取。
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合理安排,同步开展宣传解释、培训辅导、组织征收等工作,做好风险防控和舆情处置,确保划转工作衔接到位,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强化统筹部署,明确责任,层层压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在分解定责中主动担当、主动认领,确保措施抓紧抓细抓实。
申请人和低保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在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等给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在投融资、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等方面提出基于纳税信用的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惩戒。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人群或户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续保人员,须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信息登记或变更手续,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各行使主体应当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内部工作机制,明确本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牵头机构,负责审核、汇总、提出权责清单调整意见,督促迟报、缓报、漏报等问题的整改落实。
为深入推进全省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1年8月2日前未完成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购房协议,并且能提供2021年8月1日24:00前支付的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以及买卖双方共同签订承诺书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按原政策执行,但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办理合同网签及完税手续。
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从2021年10月1日起(费款所属期),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再单独申报缴费(往期欠费除外)。
需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等一个或多个税种的纳税人,可通过此功能模块进行合并申报,实现多税种通过同一入口一次提交。
《草案》起草主要经历收集资料、研究学习、制定框架、形成初稿、立法调研、征求意见、论证完善、审查修改、审核报批等多个阶段,于今年9月6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起草期间,广泛征求专业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接受并配合外汇局对本银行的监督管理,及时、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相关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的相关单证资料,提交的各类资料真实、准确、有效,涉嫌弄虚作假、伪造数据资料的,接受外汇局依法严肃处理。
完善特殊情形市场主体退出制度。针对市场主体存在的出资人已注销导致其出资的市场主体无法申请注销登记的问题,《草案》明确可由该已注销市场主体的继受主体或者投资主体代为出具相关注销材料,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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