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10号)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核查管理办法》。
做好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醒告知工作。施工许可证行政审批部门在核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时,需告知建设单位并由其督促施工单位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
针对我市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市金融办将配合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人行、银保监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引入农村土地价值评估专业机构,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打通影响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开展的堵点难点问题。
加强增值税留抵退税事前辅导。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应享增值税留抵退税纳税人名单,税务部门主动联系纳税人“点对点”开展留抵退税政策辅导,通过事前精细辅导,压缩留抵退税审核时间。
各级税务机关要将本任务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牵头,各市(区)税务局分别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1〕89号 2021-09-26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时间公告如下:西藏自治区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原2021年9月30日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报送2019年同期资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提供主体文档:
为提高发票协查工作的效率,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减少纳税人往来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的不便,我局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设计开发了“协查智能处理”模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现将2021年国庆假日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庆假日期间,电子税务局正常开放。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涉税(费)业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我局已经启动竹浆生产行业调查摸底工作,目前,正在收集掌握全省竹浆生产企业近年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及其参与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工作的意愿。
税务系统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去年我省对互联网平台经济开展了调研,并从税务登记、税政政策、代开发票、日常风险管理等方面对规范平台经济企业税收管理进行指导。同时也积极向税务总局反映,推动出台指导性制度文件,进一步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我局一方面将继续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社会各界的立法诉求,提出推动涉税专业服务立法的意见建议。
通过黑龙江省工程担保服务管理系统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工程质量保函时,担保费用按基准费率下浮20%;通过系统可直接申请“见索即付”性质的银行保函,无需向银行提供现金保证金。
本评价条件自2022年月日起施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0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根据2021年07月27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中增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株洲市云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杭州熵减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制定的湖南省地方标准《共享经济灵活用工平台服务规范》与《共享经济灵活用工平台管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1月1日后,新参保用人单位在登记注册地所属的市、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失业保险,其中,驻沈省(中)直事业单位和企业、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原则上在省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
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由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归集其省内多地账户,省外参保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有关要求,现将审核通过的《铜川市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21年8月31日)予以发布。
温馨提示:一是税务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不体现社保部门的退费结果信息。二是由于社保费缴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时间,《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开具时间一般为缴费完成的5个工作日后。
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以来,因社保经办业务环节的拆分,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税务部门负责费款征收,客观存在同一业务事项在不同经办机构流转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七章第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
国际上一些国家有医疗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我国在考虑纳税人实际负担、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了纳税人本人的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具体申报资料按照《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8〕21号)第四条规定执行,其中申请报告可不提供,申请表格须加盖公章。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按《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关于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税发〔2020〕113号)有关要求办理。
自2021年10月1日起,纳税人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
本评价条件自2022年月日起施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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