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复参保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规定办理。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批进口单位名单自2021年1月1日实施,至第一批名单印发之日后30日内已征的应免税款,准予退还;以后批次的名单,自名单印发之日后第20日起实施。
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指导各开发企业合理确定销售均价,把握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严格控制价格涨幅。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通知》(藏政发〔1985〕50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的通知》(藏政发〔2008〕102号)同时废止。
灵活用工平台企业是指符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的产业发展方向,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具备合法经营资质,采取人力资源服务合作或者劳务派遣分派用工方式,依法履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并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的企业。
选择委托金融机构代扣费款的缴费人,可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所缴费款及时足额存入代扣银行存折(卡),以便统一划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19年8月20日至2021年4月13日期间,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承接公共创业服务。示范基地可承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开展的创业能力测评、创业大讲堂、创业论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融资对接、创业大赛等公共创业服务活动,并按规定享受政策支持。
你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我局现依法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二稽税通〔2021〕452号),限你公司自收到文书十五日内履行纳税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纳税义务或提供纳税担保,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核定。你单位如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出补缴上述社会保险费、利息和滞纳金的核定有异议或者不服,可依法向其本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是指经市联合会商工作机制认定,在本市依法由境外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参与投资设立的,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为投资者的利益在境内进行股权投资活动的企业。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七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令你们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60日(自然日)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逾期未整改的,自治区财政厅将依法予以进下一步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西附楼7楼,联系电话:0471-4192612。
落实主体责任。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相关职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制定、完善并落实配套制度和措施。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经省局研究决定,张家界全市范围内纳税人2021年8月纳税申报期限由8月16日延长至8月31日。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2021年9月11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填写《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箱(yjswcx@163.com)反映。
优化供应链金融发展环境。定期披露核心企业恶意延期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等失信“黑名单”,并将其纳入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加大违约失信成本,保证供应链金融体系的顺畅运行。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降低或取消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限制;取消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职业资格;开展乡村兽医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小微电商准入,“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标准按国家要求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创业创新的扶持和激励措施,改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因开发企业或有关单位灭失,有承继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由承继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没有承继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经登记机关公告,无异议的,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指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等,代为申请办理。
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的检查,对代理客户数超过300家(含300家)的本地区较大规模代理记账机构,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同时,按照不少于10%的抽查比例,对本地区一般规模代理记账机构每年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业质量检查。
加强热线平台建设。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12345热线接通能力建设,针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后的业务量以及开展的业务类型合理配置话务、网络、督办、回访、质检以及知识库维护等座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营。
对2021年8月22日前已经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但主管税务机关尚未出具清算审核结论的项目,各基层局应选取至少5个项目按照新版清算底稿进行清算,符合以上条件项目少于5个的,据实适用新版清算底稿。
税务部门与住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实现内部信息共享加强契税征收管理。税收征管过程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征用以及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灭失住房情形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信息。
办理机关应在受理涉税争议之日起1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经办理机关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
电子税务局:登录→【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
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典型经验做法,抓紧制定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确保改革创新经验落地实施、取得实效。各区(新区、合作区)各部门要将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加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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