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被市场监管部门以外本市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交信用修复申请。
企业因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而更换企业印章时,无需填写申请表单,仅需对更新后的企业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即可申领刻制新印章,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持续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迭代升级,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统一受理端建设,强化网上办事入口统筹管理和一体化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9号)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方案。
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实行“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补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每月10日前通过系统比对就业参保信息,形成符合条件的补贴单位名单,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核拨至补贴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其他对公账户。
管理人根据债务人财产状况,决定是否向本院提出申请开设管理人临时账户。除无产可破案件外,其他破产案件均应当开设管理人临时账户,债务人所有资金均应当归集至管理人临时账户。
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债务、交易、用能、物流、社保、检验检测等负担偏重问题,降低生产性成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奖补政策激励扶持,加快拖欠企业账款清偿,规范行政中介收费管理,帮助民营企业降低经营性成本。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正),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企业或机构同一事项符合区级同类奖补政策的、与高新区之前发布的尚在有效期内相关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奖补原则执行。本政策第一条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从管委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所涉及奖励的相应税费由企业、机构或个人按税法规定缴纳或扣缴。重大事项经管委同意,可“一事一议”予以重点扶持。
企业在重整过程中因引进战略投资人等原因确需办理税务登记信息变更的,向设立登记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对于无需设立登记管理部门采集的变更信息,企业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鼓励境内外金融租赁公司、飞机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等在前海合作区落地展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飞机租赁企业申报深圳市金融企业总部和前海总部企业落户奖励。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铁路运价调整机制、“一口价”收费政策,推行“量价互保”协议运输模式。对符合超低排放条件的钢铁、水泥、焦化等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部署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
被约谈方应当自被约谈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将改进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省市场监管局或者省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
境外申请人可委托在中国海关备案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他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代理人),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预裁定申请。
研究制定设备更新改造、以旧换新、购车等财税补贴政策,推动支持相关产业发展。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及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对于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增量部分,按10%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做好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提升辅导工作,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全面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民营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岗位,激发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组织实施国家、省级人才项目推荐评选时向民营企业予以倾斜。支持鼓励民营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基地。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奉贤区施和流浪动物保护中心获得上海市奉贤区2024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政府直接投资或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单位)投资形成国有资本的企业,为国有一级企业,应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政策规定免交收益的,需要零申报。
本指引所称纳税违规,是指企业及员工在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等涉税事务中,违反纳税合规要求而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争议涉及多个用人单位的,按照第一被申请人(申请人)用人单位的登记机关级别确定管辖级别。其中涉及劳务派遣用工的,按照用工单位的性质确定管辖级别。
发挥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支持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在综合保税区发展。获得国家或省级认定的研发机构,根据机构建设运营情况及科研经费到位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现对嘉峪关市雄关教育发展基金会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进行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请你基金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吸收接纳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支持与捐助,全面支持推动嘉峪关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亦又能源装备技术研究所等50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校企合作制定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方案,共建共享教学培训资源,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
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功能,支持获取契税申报信息(包括土地出转让税费申报、增量房交易税收申报及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功能的契税申报信息)和外部交换不动产登记办税信息,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预填。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