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国家政策规定核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备案公布工作采取全流程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用户,注册登录后,填写备案申请,并在线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参加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完善科技创新股权投资监管机制,抓好源头风险控制。利用数字化监管平台,加强基金管理人、投资人、投资项目底层资产穿透审核和基金运作合规性监管。进一步健全创投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管理制度。
税减免政策。被征迁人本人或配偶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上述部分的,对超额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纳入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管理,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管理水平。
“六大产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可按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强我省国家现代流通领军企业、骨干企业跟踪培育,以及国家内外贸一体化经营“领跑者企业”后续服务,形成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示范企业案例。加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培育,指导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标准衔接、品牌营销、渠道布局能力。
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总部企业制度,设立总部企业服务专员,在项目落地、生产经营、研发创新、招工引才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按照国家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由法律或者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程鹏起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适时向税务总局反馈。
按照国家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由法律或者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张跃廷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适时向税务总局反馈。
按照国家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由法律或者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杨霞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适时向税务总局反馈。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我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密切关注、重点享受的政策,2023年两项政策都发生了部分变化,现将最新政策梳理如下,请纳税人参照享受。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障性住房土地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有关事项的公告
鄂税财行便函[2021]9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摘要归集政策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摘要是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适用税费政策提供的参考工具,不作为纳税人涉税处理依据,税务部门在征管中也不得引用作为执法依据。由于部分政策存在时效性,实际执行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如有不妥和疏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为促进支持科技创新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员反映的热点问题,收集汇编了相关高频问题问答口径,形成了《支持科技创新涉税问题解答集》,供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干部参考使用。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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