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4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缴费人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经审查发现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不在注册地人民法院辖区,且由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更有利于财产处置、节约成本的,可由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涉及市场主体的重大行政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所称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是指招商引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和每名原始股东。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名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在藏首次实际缴纳投资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5年内不得撤资、撤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对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二手车经销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给予其二手车经销额0.5%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企业核心信息变更。申报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等核心信息变化的,务必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内完成“核心信息修改(更名)”处理,再进行认定申请。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纳税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核定征收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通过适用本《标准》测算其“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了717户企业作为抽查对象,采取的稽查应对方式为先通知自查后重点检查。共计查补税款及滞纳金66,158.08万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144.04万元,调减亏损额203,772.33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2024年度本市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特做以下工作安排
纳税人适用免税政策、简易计税政策对应的进项税额,属于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直接在进项税额中扣减后再计提加计抵减额,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如相应进项税额已抵扣,又通过进项税额转出栏次转出,在抵扣时应按照抵扣的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并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在进项税额转出时,通过“二、加计抵减情况”第3列“本期调减额”调减。
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力度。落实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普惠金融重点群体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需要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税收制度改革领域。包括税收征管服务“一体化”、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新模式、税收征管改革“一码监督”、个人所得税便利化服务新模式等4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的“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应于汇算清缴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后续管理资料。
自2024年4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仍按照原渠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
自2024年4月1日起,将我省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补充保险费(含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
自2024年4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2〕299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期限继续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本细则中的“协议机构”是指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本细则中的“直接结算协议机构”是指提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协议机构。
结合2021年~2023年煤层气矿业权人及煤层气销售情况,确定2024年~2026年煤层气矿业权占用费动态调整系数为1.03。现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推动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数据资源进行会计处理。建立安全可信、管理可控、可追溯的数据流通环境,构建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可信、可控、可计量数据资产确权、流通、交易平台支撑体系,加强全省数据合规高效流通的基础保障。
破产申请受理后,企业因继续营业或者因破产财产的使用、拍卖、变现所产生的应当由企业缴纳的税费,管理人应以破产企业名义按规定申报纳税。
聚焦“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行业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格全覆盖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细化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要求。
为提高关联申报质效,节约办税时间,建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电子税务局提供清晰的填报指引和提示,帮助纳税人更方便、快捷和准确地完成申报。
自2024年4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提高企业创新预期收入。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积极落实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等政策。
本办法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助的商品储备企业。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