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企业落实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购置节能专用装备所得税抵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确保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化解各类单位工伤风险和维护劳动者工伤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实施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多种形式公开税收政策解读、系统操作指南等内容。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构建“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
落实精准分类举措,认真分析不同类别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后果,针对不同情形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各区结合自身特色创新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模式,用足用好《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资源,综合采取源头管控、严格执法、规范引导、综合纳管、优化配套等多种管理措施,创新管理方式,突破管理难点。
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审核确认,现将我市2023-2025年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共3家)予以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
作出列入决定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对列入名单满2年且未再受到较重处罚的严重失信主体进行修复,并在规定时间内移出名单。
到2025年,算力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智能算力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全省算力规模达到35EFlops以上,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左右,新增算力基础软硬件设施自主可控比例60%以上。
落实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标准,推行家装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好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健全家居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家装企业“诚信经营承诺活动”,推广诚信经营典型案例。
将高能级主体纳入各级重点企业“服务包”,落实“一企一管家”“一企一服务包”等制度机制,打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企业满意的服务管家队伍,及时解决企业个性化需求,为高能级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坚持对标改革,提升服务企业质效,打造贸易投资更便利、行政效率更高效、政务服务更规范、法治体系更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增强高能级主体落户发展信心。
参与制定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相关标准,促进二手车交易和以旧换新。探索在低价值可回收物、二手商品交易等领域研究编制标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同期资料分为三种文档,分别是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每种文档分别设定准备条件,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就要准备该种同期资料,存在企业需要准备多种文档的可能性。
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范围调整后按辽阳市中心城区、弓长岭区、辽阳县、灯塔市分别划分,其中城区、辽阳县、灯塔市分为四个等级,弓长岭区分为三个等级。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发放、使用、核销等工作,全面加强对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监管和检查。对违法违规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管理规范有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同时废止。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专业科目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实施,具体包括会计改革与发展、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法规、反电信诈骗等相关专业知识。
各级医保、教育、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儿童参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儿童参保作为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参保扩面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集中优势力量,扎实做好儿童参保组织实施工作。
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无其他未办结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在企业发布注销公告后自动注销;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税务部门当场办结税务注销登记;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实时共享企业清税信息,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有关规定处理。对存在涉嫌抽逃注册资本违法行为的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职工购房行为需进一步核实的,受理部门应留置申请材料,并要求职工提供所购房屋用于自住的补充材料,也可通过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核实。
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政策,加强汽车流通信息服务(二手车)系统建设应用,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方式。认真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要求,新供应住宅用地项目可继续采取从土地出让金中计提专项资金方式,异地建设或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深化经营范围标准化登记改革,试点开展经营范围一般事项自主公示。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移动端查询档案。推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推行“代位注销”制度,优化企业注销签署流程,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
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
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并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