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建立企业破产信息核验“一件事”联办机制,配合政数局推动企业信息核验“一件事”实现网上核验,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
根据清理结果,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非营利组织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公告》附件公布的55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中,有5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3件税务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第三方机构搭建交易办理平台,设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授权,由第三方机构审核车辆报废信息,以及新车销售和注册登记信息,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报废更新补贴相关手续。
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的企业,并符合通知要求条件(详见附件)的企业。企业操作手册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
坚持政府主抓,做好统筹部署,协调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形成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强大合力,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对发展“员工制”的家政企业,相关部门推动各地按照员工人数分档予以支持。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培育专业化、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托育家政服务企业。
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在每人每年12000元的限额内据实减征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清单有效期内,如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告,并提交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和相关材料。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对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村居、学校等集体可采用批量缴费方式,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或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代收。大学生可按学制趸交,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销售药品,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以及清单,下同)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
2024年本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低档每人每年670元、高档每人每年1100元。2025年本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低档每人每年400元、高档每人每年1030元。
本办法适用于在吉林省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在吉林省依法设立的分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和省注协管理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申请单位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已获得认定的,取消其认定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单位,工作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黑龙江号牌乘用车,购买新乘用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青海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经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审核,现将宁波市第五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予以公布。
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海南省内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是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非营利法人。
符合国家规定的减免条件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征收部门提出减免申报,征收部门应明确统一的办理流程和减免申报样表。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减免认定或信息的,应积极协同配合,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推动落实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落实财税优惠、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医药价格行为监督检查执法,开展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重点关注推高药品价格、扰乱药品流通秩序的不法行为,以及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违规违法行为,督促生产供应企业落实合规经营的主体责任。
对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各市主管部门于每年4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内发生“六种情形”的造价咨询企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各市年度重点监管清单,制定年度重点监管计划。
实现网签信息共享,全面推动贷款审批面签、不动产抵押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等业务一站式集成服务,简化办理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高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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