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按照《标准》测算工程造价时,适用房产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所对应年度的数值。对于跨年度的工程,按照各年度工程施工月份数占总月份数的比例,乘以相应年度的造价核定扣除标准,求和后的加权工程造价标准作为适用标准。
信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管理情况、工程业绩、成果质量、招标投标、合同履约、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资支付等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息及“黑名单”等内容。
拓宽税收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纳税人意见建议反馈机制。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拓展纳税辅导方式,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电子税务局企业代缴办税、综合关联式申报、“一站式”退税等场景,提升税费申报智能化水平和缴税便利度。
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落实现有外经贸、商贸流通业财税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外贸发展、商贸流通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力度。
二手车出口企业要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构建海外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以出口二手车为引领带动产业链和服务“走出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品牌。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及联动机制,为核定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提供依据,确保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县级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县级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县级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县级财政部门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做好会计管理工作,推进行业监管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
为保持企业基本信息前后连贯性,便于惠企资金的支付,企业银行账号统一填报企业纳税申报账号,联系人统一填报企业常用联系人。
各级医保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向基层倾斜,合理保障基层服务网点的人员经费、基本运行费用和管理费用。
充分发挥征纳互动跨区域协同作用,在不改变执法主体、不改变税务人员权限、不改变业务办理流程、风险整体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省内线上线下跨区域通办,满足雄安新区跨区群体进厅办税缴费需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对省级重点稽查对象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取5户企业(集团)确定为2024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现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进行公告。
市行政区划所辖区域(不含所辖县、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等级范围,按照吉林市发布的工业用地和商服用地土地等级范围执行。其它未明确等级范围的土地,工业按照五等、商服按照六等执行。
按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工作安排,自2024年4月起,我省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优化代开发票业务办理流程,防范税收风险,我局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代开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拟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跨省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实行一次一备,本次出院结算后备案信息自动失效,当次异地就医结束,需要再次转诊转院的应在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登记,备案后6个月内未转诊转院就医的,备案自动失效。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或扫描电子证照下方二维码等方式均可查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真伪。
为了进一步规范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我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以及已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
行业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和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特点、改革举措、工作成效、行业发展现存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
2024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按年缴费,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800元、1300元、1700元、2300元、3300元、5300元、7300元共7个档次,各档次对应的缴费补贴标准分别为每年270元、400元、450元、525元、575元、675元、73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主要面向未就业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政府主导,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参保,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
为进一步改善参保用人单位和缴费个人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将贵州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予以公布。
通过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苏质贷”产品获得专项贷款支持的小微企业。当年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贴息的贷款不得重复申请和享受本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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