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传递参保、缴费等信息,数据时效性和安全性有充分保障,不会影响缴费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等合法权益。
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传递参保、缴费等信息,数据时效性和安全性有充分保障,不会影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等合法权益。
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传递参保、缴费等信息,数据准确性、安全性和时效性有充分保障,不会影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
结合我省实际,为减少审核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省、市、县各级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储备库名单由储备商品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负责调查审核,上报省政府批准后予以发布,同时抄送省级财政和税务部门。
稳定和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支持重点产品进口,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推动优势产品出口,挖掘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外贸“新三样”出口潜力。
发挥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省商务厅牵头、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的民营跨国公司培育机制。各地要高度重视民营跨国公司培育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衔接,完善工作机制,支持民营跨国公司全球布局、做大做强。
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其中,2023年1月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照上述规定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逐级报至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将在收到备案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备案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电子保函推广使用、培训宣传等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推广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工亡(含突发疾病死亡,下同)、重伤、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较大分歧争议的案件、经书面审核仍存在较大疑点的案件、群众举报的案件应当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全面加强财金协同联动的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媒体资源,深入解读财金协同联动的新举措新要求,及时总结推广财金协同联动经验做法,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经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重庆市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强化高质量就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完善基层就业服务网络;二是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三是加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四是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
此次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旨在提高用人单位缴费便利度,不涉及现行缴费政策调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基数、应缴费额仍可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因此,此次优化不会增加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加强与商务部、中国贸促会驻外经贸和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与我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商(协)会的联系,及时推送我区营商环境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产业政策,积极拓展利用外资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上海市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纳税人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后,开具缴税凭证,选择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并将税款划汇入境内指定银行和指定账户,境内指定银行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人缴税信息,将税款缴纳国库。
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凡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或雇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根据(财税〔2019〕31号)、(财税〔2023〕34号)、(粤财税〔2023〕21号)以及(珠财〔2023〕25号),结合珠海实际,制定了《2023年珠海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并根据职责协助做好申报各项相关工作。
根据(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思琳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广州第二分公司等13户企业经备案成为广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退税政策的退税商店。
做好解读,加大宣传。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将我省人才职称待遇兑现工作的相关政策领悟好、解读好、落实好,主动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宣讲工作,营造引才育才留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23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负债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负债金额,借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科目,贷记相关负债类科目。
现将《天津市2023年新增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基础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硬科技创业和服务高精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廊坊市人民政府、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支持与监督,国家税务总局大厂回族自治县税务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自治县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根据国办发〔2022〕27号要求,对相关法律法规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内容汇总成清单并予以在网站公示。
此次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旨在提高用人单位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涉及现行缴费政策调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基数、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因此,实行自行申报不会增加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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