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传递参保、缴费等信息,数据时效性和安全性有充分保障,不会影响缴费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等合法权益。
电子营业执照持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违法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按《公告》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要求,现将2023—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告。
12月22日进行12月基本医疗保险批扣,12月23日针对本月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进行12月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批扣。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发布我省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用于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请各地做好相关工作。
对上级交办、批办的重大欠薪线索,由省人社厅书面通知市、县政府,抄送同级党委,督促限时办结。对没有按时办结或案结事未了的,省人社厅约谈涉及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全省通报,涉嫌失职失责的人员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服务商申报的产品(服务)应重点赋能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企业,也可以是跨行业跨领域、通用型的“小快轻准”产品(服务),并提供对应的典型案例。
代理记账行业的市场空间广阔,要有效扩大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范围,持续提高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从而全面提升代理记账机构市场竞争力,实现代理记账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财税〔2018〕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及省、市相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审核确认,现将2023年第二批获得中山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规定,经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重庆市2023—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布如下:重庆市渝中区红十字会、重庆市南岸区红十字会
在“企莞家”等服务平台设置“个转企”服务专栏,归集各部门惠企政策,提供一站式“个转企”政策查询、诉求纾解等服务。收集“个转企”遇到的问题,精准分派至相关部门处理,对于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由各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政策统筹解决。
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先行先试样板区建设,不断发挥样板区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支持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市(地)申创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安平太公益基金会等106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闽财税〔2020〕19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2025及2024—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至先行取得实退税款等额人民币现金且办理预授权担保后的第18天,境外旅客仍未从我市可办理离境退税业务的口岸离境的,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预授权扣款的,由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担保扣回先行支付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税费服务和征收管理保障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措施。所需经费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予以保障。
对于剔除减免后的房屋出租收益,各单位应在收到租金后30日内缴入自治区本级国库,上缴时需提供租金上缴申请、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租金减免审批文件。
第一次开奖的中奖奖金通过支付宝(微信)即时给付,奖金直接发放到中奖人的支付宝(微信)账户中,一个支付宝账号或微信账号每日有5次参与摇奖资格,次日可继续参与摇奖。
通过政府、企业、专业机构三方联动,解决企业智能化转型过程中“不会转、资源少、管理难”问题。(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出口农产品及食品和其他产品的给予投保费用补助。(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指导意见共八项主要内容,13条具体举措,旨在推动我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循环畅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税务机关应当持续完善税费服务方式,优化办税缴费、退税退费等服务流程,推动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跨部门联办、“一厅通办”、跨区域通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的便利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工伤保险费率每年浮动一次,从每年4月开始执行,至次年3月为止。用人单位首次参加工伤保险执行基准费率。用人单位在上年度首次参加工伤保险且缴费不足12个月的,不实行费率浮动,仍执行基准费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沪府规〔2019〕5号)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三十。经评估,本市继续实施调整后的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经评估,《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沪府规〔2019〕6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是广东省税务机关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归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赋予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专属二维码。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为支持我省茶叶流通市场发展,促进茶叶生产经营活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