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认定厦门搏煜金属有限公司等730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
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的,可在实缴投资满2年后,按实际完成股权投资额10%以内给予投资风险补助,单笔投资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同一家企业投资累计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财税〔2024〕28号文件和本办法缴纳水资源税。
加大对并购重组企业产业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关于企业并购重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完善考核机制。支持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各母基金设立并购重组子基金;探索设立科技型并购子基金,支持科创型企业并购重组。
引导事业单位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事业单位可以结合人员、财力等实际,有计划、分步骤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使用财政资金建立企业年金前应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及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
自2025年1月1日起,湖北省除保障性住房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三种划分,分别为1%、3%、4%。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年度扣减限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残疾人员、计生困难人员(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残疾三级及以上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三级及以上人员),由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即200元)。
银行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2025年1月银行批量扣款日为15日至17日)。参加批量扣款的缴费人在批量扣款期间不能使用其他渠道缴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税〔2006〕29号)同时废止。
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规定,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融资租赁补助范围为设备融资租赁费用。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的5%,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融资租赁补贴项目立项后先行拨付50%支持资金,剩余支持资金根据验收结果再行拨付。
北京市财政局负责对境外会计组织提交的材料依法进行审核,自收齐全部材料之日起30日内,出具业务主管单位意见,以纸质邮件形式回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将及时告知。
依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核实确认2024年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函》相关意见,现将符合2024-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2024年取消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缴费工资的组成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规定执行。
提交代开蓝字发票申请后待审核的发票,如果想要撤回申请,可以通过网页端电子税务局的【我要查询】-【涉税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操作,电子税务局APP暂不支持。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本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现对我局制发的7件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为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优化本市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执法,我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4〕71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续管理,正确区分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并按规定分别处理。
对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水资源税纳税人,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按照第一条规定适用税额的200%征收水资源税。
纳税人取水许可证所列明的水源类型为地下水的,计征水资源税时依据的地下水年度取用水计划不包括矿坑水(矿坑涌水)。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了《潮州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现予以公布。
2024年新设立或新认定并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慈善组织、登记设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申报2024—2026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应当持有最后参保地或者待遇领取地的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参保人员可以在最后参保地或者待遇领取地其中一地申请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进一步提升企业年金信息化服务水平,鼓励各市加快建设网上备案系统,打造智能、可视、模块化服务模式,逐步实现企业年金业务全程网办。各市要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企业年金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自2025年1月起分批启用新版章模。由各财政电子票据使用单位登陆“宁波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确认单位名称和统一信用代码后予以启用。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病残津贴申请。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税费执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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