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无论企业采取上述两种账务处理方式的哪一种,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减征部分,都已经按照剔除价外“应交增值税”以后的余额,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全额计入了相关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境外亏损分为非实际亏损和实际亏损,不同类型亏损的税务处理有所不同——非实际亏损可以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实际亏损只能在以后的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弥补。
房企重整中不仅包括破产重整案中普遍存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还存在一些特别权利,如回迁安置户的绝对优先权、消费性购房者“超级优先权”,以及本文重点关注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研发投入是先进制造业企业创造稀缺异质性资源的基础以及获得竞争优势的源泉。研发投入提供了接触、模仿、吸收、利用新的外部技术的机会与可能性,使先进制造业企业对技术未来发展方向有更加准确的预测,也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
本文基于再生资源行业产业链特征,分析现有业务模式的涉税风险,并结合“反向开票”政策,阐述新形势下用废企业调整业务模式需考虑的关键点,供读者参考。
从会计核算看,资本交易事项相对于企业自身经营所得较为独立,与财务报表中其他项目之间的关联性较弱,仅从财务报表较难发现端倪。从信息来源看,税务机关与其他政府机关之间未实现资本交易信息的实时传递,给税收征管带来困难。
由于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需同时运行、不可分割,因此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通常整体销售、整体定价,其中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是按照100号文件规定,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销售额后倒挤而得。由于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确定的特殊性,在即征即退政策执行过程中,如何开票一直存在争议。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实质上就是购买方通过向被购买方的股东支付合并对价,从被购买方的股东手中取得对被购买方净资产的控制权。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如果未按期足额缴纳的,除新《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的补足和赔偿责任、设立时的其他股在出资不足范围内的连带责任、负有责任的董事的赔偿责任、及更为重要的股东失权外,还会对公司及股东产生税务影响。
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企业可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对于数据资源使用税的税率,一方面,我国数字经济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过高的税率可能会给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较高的税率可能加重企业负担,从而使企业产生转移税负的动机,进而造成一部分税收的流失。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笔者结合两高解释和两高文章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关内容,就本罪行为犯、目的犯、结果犯之争论进行简要分析,探求两高对这一问题的认识逻辑和观点,并预测对未来本罪司法实践中的指控和辩护所产生的影响。
企业的数据资源可以自用、对外提供服务、对外出售等。企业的数据资源属于自用、对外提供服务的,如果符合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的标准,则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并对作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和报废。
除特殊行业外,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扣除限额,不超过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走出去”企业开展境外经营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投资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法人公司,比如Z公司在甲国设立的子公司;另一种是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比如Z公司在乙国设立的分公司。
自然人销售报废产品主要是通过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方式来开具发票;公告出台后,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这种情况下就成了购买方向销售方开具发票,也就是“反向开票”。
总分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明确区分统一管理活动与经营活动,且内部交易往来应严格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并注重留存相关资料。
有些没有取得发票的税前扣除事项,并不是因为纳税人应取得而未取得,而是因为销售方没有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没有到应该开具发票的时间。
本文从本所服务的大量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所面对的不同合规问题中选取了部分常见的合规要点,结合相关规定、案例及项目场景等不同维度进行简要分析,供读者参考。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追征税款,并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而第四十五条已规定企业无过错时,补税一年的“优惠”待遇也不存在了。也就是说是否构成违规,差异只体现在罚款和滞纳金方面。
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有按期纳税的,也有按次纳税的。纳税人是属于按期纳税,还是属于按次纳税,一般来说是以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是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一般实行按期纳税管理;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实行按次纳税管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简称“101号文”),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实践中,对于非上市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是否适用101号文规定的递延纳税政策存在较大的争议。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和报关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关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通过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我们发现“另有规定外”出现过13次。那么这个“另有规定外”到底是什么规定呢?
不动产的转移涉及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并配套有一系列税收优惠制度。在不同传承模式下,其税务处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也通常构成传承模式抉择的关键。
一些经营主体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认识不清,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出办理小规模纳税人申请。本文结合一起税务行政复议案例梳理有关规定,以及这些规定如何正确适用。
随着最高法法官发布关于两高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明确如实代开不属于犯罪。有鉴于此,本文结合近期网络货运平台的最新案件,探讨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网络货运平台如何抗辩,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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