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计朋友们看过来,关于抵扣业务的汇总都在这里了!三个小锦囊缺一不可,关键时刻您就知道它的妙处! 锦囊之一:可抵扣的项目27个 1.水费 1.抵扣税率:13% 政策依据:增值税条例及细则 2.抵扣税率:自来水企业选择简易征收:3% 政策依据:财税〔2014〕57
发票作为税务机关以票管税的重要手段,是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主要凭证,既是买方的支出证明,也是卖方收入证明,同时还是买方维权的合法凭证。温州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在营改增后,根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缴纳方法,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增值税进项税额,如购进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特别是外购不动产的情况下,这些非房地产开发购进项目的进项税额抵减了销项税额,进而影响到开发项目实际应承
建议明确公共基础设施各种建设模式适用的法规或政策,确定税收管理思路,统一政策口径,统一执法规范。特别是对于新型建设模式,应改变以往各地各自为政、各自表述、各自执行的局面。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因其建设主体的特异性,建设模式有异于一般私营建筑项
四、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低价股权转让的交易原则上不作调整吗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
2014年9月,我国在二十国集团(G20)层面承诺将实施由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旨在通过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利用海外账户逃避税行为。按照时间表,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将从2017
近日接到一家公司咨询的问题为: 物价部门对该公司下发处罚通知,由于2015年某个时间其排放不达标,不能享受环保电价补贴,处罚决定为: 1、没收违法所得20万元(即退还超排时段所发电享受的环保电价款); 2、对污染排放物超限值1倍及以上的,并处超限值时
税务刚刚升级新系统,简称金税三期,主要功能是更加强大的大数据评估及云计算。 1、评估纳税人的税号下,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增值税发票还敢虚开吗!! 2、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
在《政府补助的财税问题解析》一文中,主要阐述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现行税收政策、税会差异、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报等问题,本文将通过案例来解析政府补助的税会处理差异。 对于政府补助的处理,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法上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
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 科目;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改征期初有进项留抵税款,应在“应 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2月1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2016年6月29日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2016年是实行新认定办法的第一年,在紧张的申
1.生育妇女按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下同)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该文在对享受递延纳税政策须同时满足的几项
A公司于2016年9月将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上附着物整体转让给B公司,评估价为2000万元,其中:土地评估价500万元,有产权证房屋评估价500万元,无产权证厂房评估价400万元,地上变压器评估价200万元,围墙以及地上附着物评估价40
如何既降低税负又规避风险、如何充分利用营改增政策带来的竞争机遇呢?请选择专注财税咨询、税收筹划领域的新疆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为您把脉,为您量身定制营改增落地辅导方案,帮您控制风险、降低税负,安全度过营改增。 营改增前,建筑企业跨县(市)提供
基本上有时我们光考虑大事去了,比如发票虑假了,比如交通补贴要不要交个税了,比如印花税中的买卖金额的确定了,这些大事真的是每天牵动着财税人的巨大神经,而且我们喜刷刷!哈哈。 再来看看这个小问题。 (1)源起 财税[2016]36号中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保险不同当事方的计税与凭证抵扣问题全国各地解答一表汇总 各地国税 地区口径 总局口径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具体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一)根据国家指令
只有金融机构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才能免税,使得资金越来越只在金融机构之间流动,会进一步强化金融业为自己服务的倾向,不利于资金向实体经济流动。因此,建议对所有纳税人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最近一段时间,金融和保险企业对债券利
根据BEPS行动计划要求,同期资料和国别报告是增强税企间信息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为促进BEPS成果在我国的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对同期资料的合规性提
十、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的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一)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的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01号文规定,股权激励计划所列内容不同时满足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全部条件,或递延纳税期间公司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第一条第(二
(六)关于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 101号文规定,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101号文对有效期的规定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126号令)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不得超过10 年是一致的。但
4.通过持股平台为载体进行股权激励问题 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中,既有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实施主体的股票,也有以持股平台为载体来进行间接持股。 (1)直接持股与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比较分析 直接持股的优势主要是激励效果强,激励对象退出转让股权
1.大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自然人转让非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称67号公告)中关于收入和原值等确认的相关规定,那么对
六、递延纳税政策适用的具体前置条件 101号文对于股权激励适用递延纳税的处理做了共计七个方面的条件限制,需要同时满足才能够适用,现将这七个方面的条件分别是: (一)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这个是条件是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主体的约束性规定
2016年9月22日和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了《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以下称101号文)、《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以下称62号公告)和《关于
境内关联方低价股权转让在现实中是普遍存在的,既有关联企业间低价股权转让,也有企业将股权低价转让给关联方个人。对此,各地税务机关处理关联方之间的低价股权转让,有用税务稽查程序处理的,也有用特别纳税调整程序处理的。由于关联方低价股权转让的个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种类和利弊 1 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 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 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
前言: 岁末年初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不但要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而且要对账、结账一直到最后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是忙归忙,一些大事要及时做好功课。我们在这里先说说年底财务最容易弄错的是哪些方面的内容,税务上如何进行通盘考虑,同时列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向不超过10个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俗称定向增发。定向增发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相关,且相对公开发行限制条件较少,成为目前资本市场上重要的再融资方式,查阅上市
近日,网上一篇实习生收入究竟应该是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文章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在税收的实践中,很多基层税务机关认为,实习生收入应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有人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5号公告的规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