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 新税法 )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进行了具体规定,本文就新旧税法对部分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做简单比较。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一...
2007年是财务人员应接不暇的一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刚刚实施,新税法及其细则又全面对外发布,年终结账时,企业会计人员若对新规理解不透抑或操作不慎,便会带来难以弥补的税收负担和审计风险。现就企业在年终结账时应注意的财税问题进行以下提示: 一...
正值企业年终结账之际,本报就企业在财务处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整理,上期刊出了企业年终结账注意事项之收入篇,这期就成本费用的处理整理如下。 坏账准备的财务处理及纳税调整...
一、 财产损失 (一)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须关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第13号)几个 关键点 : 1、分清程序是前提...
一、关注不合法凭证 1、什么是不合法凭证 首先看何谓 合法、有效凭证 ,是指填制内容、方式符合有关税收法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为帮助企业正确掌握政策,依法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执业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模糊问题进行了整理,供参考。 一、综合问题 1、问:20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可以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各项规定?...
今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第一年,汇算清缴如何衔接新旧所得税政策,避免汇缴过程中的涉税差错,纳税人非常关心。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5号...
发票和税收相挂钩,是中国税收征管的一大特色,因为发票的存在,导致我们的税收实践实际上也必须分为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花开两头,各表一枝才能将问题表述清楚。税收活动必须做到政策层面合法、实践层面票据无暇疵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合法...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差旅费可以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然而日前税务人员稽查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存在找票冲账,加大查旅费支出,从而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的违法行为...
昨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的CFO论坛上,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周忠惠表示,部分ST公司将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这种做法很不合理,违背了新会计准则的精神,今后应该予以制止。...
根据 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综[2006]7号) 文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2008年6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
国家每年少收170亿元 个体户每年节支650元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依据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向个体工商户征收的...
问: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初期(成本对象未完工),将企业多余的款项借给别的企业使用,收取一定的利息;或者将其资金存入银行,取得银行的存款利息。请问:这部分收取的利息是冲减企业的开发成本还是冲减企业的财务费用? 答:(1...
目前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种规范性文件,对于“资产重组”都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定义,实践中容易引起税企争议。
相对于企业按正常程序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于生产发展的情形,笔者将企业通过灵活方式向其他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称之为 特殊借款 。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融资难...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不同来源地外资影响不同 商务部统计显示,中国2007年外商直接投资(FDI)总计747亿美元。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的最大引资国。那么,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我国引进外资有什么影响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稳定的政治...
四类企业如何预缴所得税 第三季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就要开始了。近日,安徽税务筹划网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在分析第一、第二季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允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企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根据不同的标准,企业的资产有多种不同的分类。如根据流动性,可以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今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盘点 2008年上半年的出口退(免)税政策调整,主旨在于加强征退税衔接管理与税收政策完善...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了199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已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原税法的规定和实践操作,原内资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对教育事业、老年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红十字等基金会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其他按照应纳税所得额3%在税前扣除;外资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
实践中,很多企业提取准备金的依据、比例、管理等,都是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的,但是在涉及对这些扣除项目的税收处理时,考虑到税收的特殊性,为了加强税收征管,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有必要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从税收征管上再把一道关,重新核定一次,以确定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在税务处理上,由于税收征管实践等方面的考虑,若允许企业直接向公益事业捐赠,税收上很难处理,而且在我国整个公益性捐赠尚处于起步阶段时,允许企业直接向公益事业的捐赠税前扣除的话,可能会出现一部分企业借此偷漏税的现象。
对于作为公益性捐赠的中间对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虽然其有着相应的设立条件、程序等方面的要求,且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实践中对社会团体也有着相应的管理规定,但是对于社会团体的公益属性,实践上尚没有容易为人掌握的依据和标准,所以条例中有必要对此予以明确。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租赁业务作为企业融资的重要形式,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租赁的形式获取相关资产的使用权。按租赁双方对租赁物所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为标准,可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现行市场经营活动中,企业之间的分工日益精细化和专门化、专业化,从节约企业成本角度等考虑,对于企业的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委托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来完成,较之企业自己去完成,可能更为节约,所以就出现了企业之间提供管理或者其他形式的服务这种现象。
同时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国务院及各地政府规定,为其提存的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三项基金外,可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标准,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0.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3%。
提高税前扣除比例,有效解决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许多行业反映,内资企业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普遍不足,内资、外资企业处理不一致,税负不公平。在充分调查基础上,规定可扣除的广告费用支出限制在销售(营业)收入的15%以内,从企业长期经营角度分析是适当的。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本条的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限于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超过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的部分,将不允许税前扣除,以防止企业借这部分开支逃避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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