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件或者已经处理又没有提供新的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接受投诉举报的清欠办要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投诉举报人说明,做好解释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26/149358.html

2020-03-06

福建省法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a6/135688.html

2020-03-06

福建省法规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精神,近期,我省将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为减轻参保单位资金压力及后续退费负担,暂停受理属期2月和3月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我省具体办法出台后,税务部门将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通知参保单位申报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07/135622.html

2020-03-05

福建省法规

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后要根据捐赠文件、物资接收清单、资金到账凭据等及时登记造册,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真实的收据。对捐赠资金要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及时入账;对捐赠物资要明确仓库或指定地点存放,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好签收手续,并做好出入库明细台账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fe/135786.html

2020-02-27

福建省法规

本专家提示由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起草,不能替代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要求,仅供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参考。由于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专家提示亦并非对所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全面描述,其结论亦可能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改变,注册会计师在使用时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https://www.shui5.cn/article/10/135494.html

2020-02-27

福建省法规

为支持晋江市举办第十八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第十八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执委会办公室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9/142205.html

2020-02-26

福建省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有关要求,现将福建省2020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a7/43215.html

2020-02-25

福建省法规

为提供更加精准的涉税(费)咨询服务,满足您的咨询需求,提升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我局对12366热线咨询服务进行了优化调整,以现有省税务局12366热线为基础,在各设区市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各设区市局”)增设12366热线,并将于2020年3月2日正式上线,对外提供咨询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78/135477.html

2020-02-25

福建省法规

因省人社厅社保中心经办系统升级,税务社会保险费征收系统将进行参保个人数据更新,2020年3月1日8:00至2020年3月6日08:00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其他险种业务可正常办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https://www.shui5.cn/article/67/135543.html

2020-02-21

福建省法规

现对我省各设区市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邮寄申报受理单位信息进行公告,请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根据以下信息,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税务局指定的受理税务机关,以便工作人员接收、处理您的纳税申报资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0c/135402.html

2020-02-21

福建省法规

为了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再次延长至2月28日(星期五)。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135372.html

2020-02-19

福建省法规

若您在2月18日前未完成抄报税,2月18日至2月24日期间,仍可登录开票软件进行抄报税操作,联网状态下软件会自动进行汇总上报、清卡(反写)。如您在登录开票软件后查询的开票锁死日期(开票截止日期)为2月18日,也为正常现象,不影响本次征期内的操作,可以按正常流程完成本月抄报税操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0e/135296.html

2020-02-17

福建省法规

进出口收发货人在收到海关货物查验通知后,可选择“委托监管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协助查验”或“不派员到场协助查验”。选择上述两种方式的,收发货人均无须到场协助海关实施货物查验。

https://www.shui5.cn/article/dd/140200.html

2020-02-14

福建省法规

请您在进入办税服务厅时,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携带身份证件,登记人员信息,配合做好现场疫情防护措施。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

https://www.shui5.cn/article/e5/135256.html

2020-02-14

福建省法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19/142206.html

2020-02-10

福建省法规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积极支持我省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列入全国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名单,争取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在中央财政贴息的基础上,省财政再给予50%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https://www.shui5.cn/article/47/145443.html

2020-02-07

福建省法规

如果您有特殊业务无法通过“非接触式”办税途径办理的,请提前通过各主管税务机关预约服务电话、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预约,税务机关主动沟通联系后,按时办理。各主管税务机关预约服务电话附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c/135072.html

2020-02-06

福建省法规

对承租我市[含县(市)区、高新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免收,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https://www.shui5.cn/article/eb/134993.html

2020-02-04

福建省法规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经营变化情况及发票需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涉税风险等异常情况的,及时办理发票“增版”“增量”。

https://www.shui5.cn/article/eb/135791.html

2020-02-04

福建省法规

使用自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https://www.shui5.cn/article/00/135790.html

2020-02-04

福建省法规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各负其责、坚守岗位,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履行公益服务等方面作表率,真正做到知责担责尽责,落细落小落实。

https://www.shui5.cn/article/70/134951.html

2020-02-02

福建省法规

同时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办税大厅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https://www.shui5.cn/article/1e/134953.html

2020-01-31

福建省法规

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

https://www.shui5.cn/article/e7/134917.html

2020-01-26

福建省法规

为确保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捐赠物资快速通关,根据海关总署《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5f/140202.html

2020-01-26

福建省法规

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在我市新注册的企业总部,本年度纳税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本年度纳税额是指企业本年度在我市缴纳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包含海关税收、企业开发房地产的税收和金融企业的税收),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https://www.shui5.cn/article/6d/169887.html

2020-01-08

福建省法规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含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https://www.shui5.cn/article/d4/36782.html

2020-01-07

福建省法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f8/134795.html

2020-01-06

福建省法规

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通知公告。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部门将竭诚为您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7a/134314.html

2019-12-31

福建省法规

平台企业(含示范企业)享受子女教育照顾的管理及技术骨干人员由市商务局(市服务业办)或属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优质学校。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142412.html

2019-12-30

福建省法规

提醒并告知职工2019年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专扣政策的办理渠道。请您提醒单位职工,如果2019年有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专扣政策的,可抓紧在2019年12月份发工资前填报信息,补充享受本年度未享受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也请您及时在扣缴客户端下载更新专扣信息,确保职工及时享受。

https://www.shui5.cn/article/7c/134182.html

2019-12-26

福建省法规

各办税服务厅POS机划缴、云闪付等银联税费划缴业务,微信支付等网联税费划缴业务;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及自助办税终端的云闪付等银联划缴业务,微信支付等网联划缴业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74/134107.html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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