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其他房屋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率比照上表执行。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个人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通知》(宁地税函[2006]186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2a/122223.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宁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宁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林、牧、渔业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宁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全文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122222.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现就我市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7c/122221.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以及无法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全面、完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应纳税凭证,如实申报纳税的;

https://www.shui5.cn/article/52/122219.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性质,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对纳税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1.5%核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https://www.shui5.cn/article/b2/122218.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期限问题的公告》(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1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9c/122217.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个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5%。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07/122215.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现就我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ad/122216.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符合国家免税政策规定的,对个体工商业户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122138.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性质,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对纳税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1.5%核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https://www.shui5.cn/article/e5/122137.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纳税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以及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按实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d/122136.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除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实行按年申报缴纳外,其余纳税人按月分期缴纳,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本公告适用于福州市区范围内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各县(市)申报缴纳期限由县(市)税务局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4e/122135.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若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收款凭据、相关合同协议及金融机构证明为合法有效凭证。

https://www.shui5.cn/article/96/122134.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8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77号),结合三明市区实际情况,设定三明市区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现予公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9c/171213.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个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1/146500.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销售金额计算分摊,建筑安装工程费按可售面积计算分摊(可改造为带夹层的挑高店面,分摊的可售面积可加计50%),其他扣除项目按可售面积计算分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7a/119531.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2017年福州市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平均工资75133元,据此计算2018年度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月扣除限额2253.96元[75133÷12个月(以四舍五入计算)×12%×3倍]。本通告执行时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124206.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对机构合并前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印花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新机构的挂牌当日重新发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171205.html

2018-07-05

福建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经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备案,现将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执行标准公告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属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等政策性开发项目的,计税毛利率为10%。

https://www.shui5.cn/article/b5/139051.html

2018-06-30

福建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32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同意你局意见,停止为该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三年。

https://www.shui5.cn/article/4f/122436.html

2018-06-29

福建省法规

税收业务专用章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受理纳税人申请、确认报送资料、出具税务文书、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证明以及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事项时使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明确规定应使用公章和其他专项印章的除外。

https://www.shui5.cn/article/c0/122432.html

2018-06-28

福建省法规

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优先参保”工作机制,对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

https://www.shui5.cn/article/dc/186031.html

2018-06-26

福建省法规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2/121495.html

2018-06-15

福建省法规

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上述所称的重大损失是指在扣除保险赔款、个人赔款、财政拨款等因素后,损失金额超过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总和的20%(含),或超过总资产20%(含);

https://www.shui5.cn/article/c0/121494.html

2018-06-15

福建省法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的建设项目名称等基础信息,并以申报备案的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d7/121493.html

2018-06-15

福建省法规

因灾倒房、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重建住房的农户(以下简称“重建对象”),其退出原旧宅基地后到所在县(市)购买住房的,重建对象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免征契税。重建对象享受优惠政策每户限一套。

https://www.shui5.cn/article/91/121492.html

2018-06-15

福建省法规

根据我省实际,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64号)第一条中“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问题,全省统一按企业支付价款的50%减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c0/121491.html

2018-06-15

福建省法规

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或者12月所属期预缴申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本年度一律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两项指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当年度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4/121490.html

2018-06-15

福建省法规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除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实行按年缴纳外,其余纳税人按月、季或半年分期缴纳,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申报缴纳期限由市、县级税务机关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7d/121489.html

2018-06-15

福建省法规

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前,对办税人员的实名信息,进行采集和验证的制度。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再次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不再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https://www.shui5.cn/article/b5/121488.html

2018-06-15

福建省法规

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前,对办税人员的实名信息,进行采集和验证的制度。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再次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不再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3d/121487.html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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