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纳税人权益,在办理开通网上办税功能时,要验证纳税人税务登记号码、法人代表证件号码及短信验证码,并强制要求设定登录密码,纳税人可以选择税务登记信息中的“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短信验证码,因此建议由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亲自进行操作。
终止后,各街道、乡镇不得再受理私房租赁代征业务,如有地税机关以外的机构或人员以代征名义征收税款、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应予拒绝,同时通过拨打12366热线或其他方式向税务机关举报。
为激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的规定,依据统一标准和程序,福建省国税系统共评出2015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3050户,B级纳税人50314户,C级纳税人56013户,D级纳税人6933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 201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本次营改增纳税人没有与国税局签订税库银扣款协议,但已与地税局签订税库银扣款协议的,国税局自动继续沿用营改增纳税人与地税局签订税库银扣款协议的银行账号扣缴营改增纳税人本次营改增的税款。
根据国务院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养老服务业也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原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政策原则上将予以延续,过渡到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2013年1月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号),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级财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营改增工作,调整充实各级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挥各级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作用,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反映。
我局高度重视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密切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改革的动向,及时跟进与沟通,研究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完善税制、促进地方财力稳定增长的意见建议。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登记注册成立,即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由于进项发票是多个系统的合并数据,中间存在发票传递时间差,当纳税人在上述第一条确认的情况下进项数据仍不准确时,请纳税人进入网上一般纳税人申报模块点“更新基础资料”。
现将省局关于开通企业所得税年报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通知及附件见省局门户网站国税公告关于开通企业所得税年报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的通知),请按照省局要求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即日起前往高新区国税局所辖管理分局(高新区国税局二楼)领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确认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缴纳营业税期间营业收入确认通知》等材料。并于4月11日前填写完毕,交回高新区局所辖分局。
凡属我市国税系统管征的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二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应当按规定办理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为保障电子发票推行进度及纳税人正常使用,各级国税机关应根据本地推行进度情况,每月月底前上报本地区电子发票使用数量计划,注意平衡电子发票和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减少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印制计划,为电子发票全面推行做准备。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试点纳税人接到主管国税机关下达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确认通知》(附件一)后,应于2016年3月31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确认回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确认调查表》。
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是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准则。购房者履行了法定义务,应当获取相关权利。税务机关将加强与房管、国土等部门的配合,强化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监管,在防止国家税收流失的同时,更有力地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在培养税收专业人才方面, 省地税局将以实施“十百千工程”为抓手,加快促进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具体举措包括: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在编制总额内适当扩大招引规模,选拔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地税队伍。
我省各级地税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体育产业企业及小微企业的负担。2015年度,全省 212280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免征营业税额1.54亿元;全省企业所得税地税管户中,共有25782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预缴减免税款1.96亿元,受惠面达100%。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符合财税[2016]23号文第一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纳税人,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时,应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或房屋登记机构(以下简称查询机构)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若干问题的通知》(闽政办[2005]227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执行”。
各级地税机关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官方微博与微信、办税大厅公告栏与LED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以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让纳税人普遍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运用政策。
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保持不变,即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仍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对应栏次中。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流程不变。
为进一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办税服务,加快进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36号)精神,在2015年我省自贸区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复制自贸区创新管理模式,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含厦门)推进无纸化管理试点。
委托代征范围: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上均不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依法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自2016年3月24日起,可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由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从下一季度起实行。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于2016年3月23日前统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种鉴定和定额核定进行批量处理,由“月”改按“季”申报纳税(2016年4月纳税人仍须申报缴纳3月份所属税款)。
各市、县(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谁发布谁组织清理,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对1949年以来各自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根据《福建省地税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地税[2016]24号),市局制定了《2016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征显著不同于大型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在运用审计准则执行小型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时,需要恰当实施职业判断,合理调整程序,以一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运用审计准则,但这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可以规避或不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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