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号)以及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对2000年底以前已征营业税应收未收利息的冲减金额,国税局应以97年开征营业税后发生的贷款为计算时限,对97年以前发生的贷款已征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在计算冲减国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的营业额时一律扣除。
由省经贸委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提供经国家经贸委审核批准的担保机构名单,经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的担保机构,从批准之日起符合免税条件的担保收入免征营业税三年。
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辑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辑或羁押期间,其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凡在闽江下游福州市区江海堤防工程保护区域内(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琅歧经济区以及晋安区的王庄、茶园、象园街道、鼓山、岳峰、新店镇)的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不论其隶属关系,均应按规定交纳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为做好“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请各征收局抓紧组织贯彻落实,对内要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掌握政策业务,对外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同时要求在年底前做好“防洪工程维护费”结算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市局反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开具的进项专用发票应尽快到当地税务机关认证,做到先认证后抵扣,认证期限为开票时间次日起六个月的月份终了前,逾期不予受理认证。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企业进项发票的日常认证管理,加强监督。
省局曾以闽地税征[2001]14号文下发"福建省xx县(市)地方税务局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票样,现根据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对有奖发票试印中提出的建议,决定修改此票样(见附件)。
对通过竞拍方式购得的海关罚没车辆,其购买价格低于总局公布的最低计税价格的,一律按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车辆购置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在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根据《通知》要求,2000年底前已税应收未收利息必须经省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后方可冲减。各金融企业应认真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如实填报申报表(详见附表一、二),省级税务机关将根据各家金融企业上报的冲减计划,分别下达冲减指标。
鉴于补税和罚款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上的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原税务处理文书分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两种。
为了解决小规模企业生产经营上的实际困难,对原由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企业,不能如期健全帐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如能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对其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按1994年闽税电18号文件规定办理,在期限上可适当延长,具体期限由县级国税局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分别确定。
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管征,是中央领导关心的重点,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既是财政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是国家治理整顿经济秩序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地税部门要有高度的认识。
为适应新的征管法,进一步规范商业增值税管理,省局闽国税流[1998]063号规定的“暂认定期满后,其销售额未达到180万元或增值税税负率明显低于4%的,应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按4%的征收率补征税款入库”修改为“暂认定期满后,其销售额未达到180万元的,应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其他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也相应修改。
为加强“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税收管理,扶持出口企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50号)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国税函[2001]384号规定,“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重组上市在税收政策中采取‘维持现有利益格局不变,不挤不让’的原则,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在2001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按原企业名称开具的符合抵扣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后,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关于延期缴纳和税款审批问题。根据新征管法第31条规定,对纳税人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照法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审批,从2001年5月1日起,统一层报省局审批。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适用20%营业税税率;不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适用5%营业税税率。纳税人兼有提供信息服务和网络游戏服务的,应分别核算并适用不同税率;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全部从高适用税率。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列人国家“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破产计划的企业职工可提前5年退休,或经省政府批准参照试点城市的有关规定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职工可提前退休。具体企业名单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为准。
鉴于公司财务核算具体情况,对电厂、电业局及直属企事业单位,暂按企业内部模拟利润的60%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由省电力有限公司汇算清缴。
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中招工(干)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表、军人入伍登记表等资料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法院拍卖未完税房产过户,应以拍卖所得,照章追缴上手契税。望继续加强契税法规宣传,认真做好税款征收入库工作。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注册税务师是经国家统一考试确认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是税务机关协税护税的重要力量,凡是在经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我省中介机构中从事税务代理的注册税务师,均适用本办法。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尔夫球营业税适用税率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9]46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单独设立的高尔夫球练习场取得的与高尔夫球活动有关的各项收入,减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停止执行,自2001年5月1日起,统一按20%的税率执行。
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改革政府审批、审核制度和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效综合[2000]4号)文件的要求,我厅对各处(室)自1980年至1999年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决定废止140件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出口供货企业是指直接为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提供出口货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提供制造、加工业务的企业、农业产品收购单位、基层供销社和其他经省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使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税票”)的单位。
缴费单位参保职工人数核定标准按企业应参保全部职工人数100%。对少数缴费单位人员流动性大,难以确定应参保人数的,当年应参保人数的核定标准不得低于其上年平均职工人数的80%。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事业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为该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该单位由划拨地转为出让地,以转让土地价款补充政府的土地出让金不得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于收文时间滞后,而且调整税收政策后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与原来按综合征收率办法缴纳的税款不一致,造成退补税工作量大、手续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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