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施意见所指工资保证金,是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或中标标的额(以下简称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应告知其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应将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至户籍所在地或原参保地;并提醒认真了解《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背面的“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相关政策”。
根据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部署,为做好稳经济保就业等有关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15号),明确了对我省工业、物流、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旅游等六大行业免征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问题。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经营变化情况及发票需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 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涉税风险等异常情况的,及时办理发票“增量”“增版”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我厅对原有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进行了修订。
加大对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备案审查力度,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方面,依法平等适用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国务院、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确保二季度结果好,全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为全省大局多作贡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培养机制,汇集优质创新创业培训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开展针对性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收费标准;降低湄洲湾港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5%,降低福州港、厦门港、泉州港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0%。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服务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经研究,省市场监管局制订了服务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十二条措施,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即日起组织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培育更多上市公司,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上市公司募投项目落地服务力度,引导上市公司深耕本土,调整优化项目布局,将注册地作为主要缴税地。
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连江县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系统观念、便民高效、需求导向、创新引领、安全可控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电子证照的广泛应用和跨区域互通互认,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地可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职工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落实落细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确保二季度结果好、上半年“双过半”,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 现就2022年疫情期间房屋业主因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各设区的市统筹、省部分调剂的管理体制,各设区的市负责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省负责各设区的市失业保险基金的调剂。省失业保险调剂金为各设区的市当年征缴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百分之八,用于设区的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余缺调剂。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或为甲供工程提供的或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缴纳税款;
为落实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现将全省202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予以汇总公布(详见附件)。
实施缓缴期间,参保单位暂缓缴纳医疗保险费,缓缴结束后,应依法履行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医保经办机构应确保待遇支付并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暂不划拨个人账户,待清缴后划入。
用好财政预算采购和工会经费采购等政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开展相关政府采购和发放年度节日慰问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助力住宿、餐饮、零售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商贸行业加快恢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到限额以上住宿、餐饮、零售业商贸企业进行公务、商务等消费。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落实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制度,对保障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指定专人专门对接,及时掌握企业用工计划,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依托各级招聘平台,多措并举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精准就业服务,促进人岗匹配。
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全力打造具有闽东特色的中医药产业链。加大中药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企业收购中药材原料生产中药,按照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鼓励各地统筹整合支农资金,对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等项目进行财政资金扶持补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全力支持我省文旅行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制定以下纾困帮扶措施。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确保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闽财建议[2020]65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09号建议的答复闽财建议[2020]140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24号建议的答复闽财建议[2020]99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03号建议的答复闽财建议[2020]136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07号建议的答复闽财建议[2020]27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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