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8年内,暂认定的商业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满后,各地应及时办理正式认定手续。对暂认定期销售额仍达不到180万元的,应划转为小规范纳税人,其应纳增值税应从1998年7月1日起按4%征收率补足税款征收入库。

https://www.shui5.cn/article/f6/26870.html

1998-10-23

福建省法规

国务院关于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对加强商业增值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国税征收机关要充分认识商业增值税政策调整的重要性,切实把商业增值税政策调整与组织税收收入紧密结合起来。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34306.html

1998-10-22

福建省法规

上述公式中“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应与《申报表》上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一致;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的申报审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闽国税进[1998]051号文转发)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27/156027.html

1998-10-21

福建省法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初级农业产品开具收购业务普通发票时,应注明销货方(出售人)纳税人登记号或身份证号码,并且要有收购人个人亲笔签名和销售者身份证影印件留存,否则,不得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https://www.shui5.cn/article/29/34300.html

1998-10-15

福建省法规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免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精神,对有出口经营权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予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144389.html

1998-10-14

福建省法规

根据国税发[1996]153号通知精神,对因客观原因在海关总署署监[1996]184号文件规定的补签日期之前未能补签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但仍需补办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的外商投资企业,须在出口货物办结海关于手续6个月内,向我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申请出具“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后凭以向原出口地海关办理补签报关单手续,对1997年以来报关出口的货物,补办时间特准延长至1998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18/159371.html

1998-10-14

福建省法规

“非公有制企业从事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程度较高,并对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起到带动作用的,可享受《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意见》(闽委发[1997]4号)的有关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90/152386.html

1998-10-07

福建省法规

对98年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甲、乙类的卷烟,有关地市国税局可根据总局国税函[1998]524号第一条第二点要求,对该类卷烟初步核定计税价格,于10月20日前报省国税局平衡。

https://www.shui5.cn/article/71/158001.html

1998-09-24

福建省法规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8]11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为加强出口货物税收管理,对委托出口的货物,应由委托方按委托出口货物的数量、金额依有关规定向受托方填开普通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44945.html

1998-09-24

福建省法规

各出口企业要做好退税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出口退税凭证收集制度,及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除中远期结汇的出口货物外,上年度出口退税凡在清算结束前(本年5月31日)应收集齐全,因收集不齐并未申报的,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批货物的退税申请。

https://www.shui5.cn/article/8f/34263.html

1998-09-15

福建省法规

商业企业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凡需要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律按4%征收率开具,不得按增值税适用税率开具。

https://www.shui5.cn/article/7d/157998.html

1998-09-03

福建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规定,每本增值税专用发票自领购之日起最长只能使用两个月,两个月仍未用完的,应报送税务机关核销,并重新领购新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34258.html

1998-09-01

福建省法规

国税发[1998]122号文中第四点“零售免税货物”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从事免税品销售业务的专业公司及其所属免税品商店零售的进口免税品。我省免税商场(公司)名单附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150809.html

1998-09-01

福建省法规

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仍按省政府办公厅规定执行,即年收入未超过个人所出股金或投资额13.86%的部分,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超过13.86%的部分应照章纳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172994.html

1998-08-30

福建省法规

近年来,我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漏征漏管户目前在各地依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不仅造成税源流失和税收收入减少,也是影响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重要因素之一。

https://www.shui5.cn/article/20/152499.html

1998-08-28

福建省法规

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推动印花税管理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标前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1c/25923.html

1998-08-18

福建省法规

为了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财工字[1998]24号)精神,做好我省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e8/34231.html

1998-08-05

福建省法规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力度。企业职工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由各级社保机构分项记帐,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省地税局会同财政厅、劳动厅另行制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72/152383.html

1998-07-31

福建省法规

鉴于超税负5年返还期满后将不再延长,为了使企业适应这一变化,实现顺利过渡,1998年第四季度停止办理超税负预退,应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征增值税、消费税,超税负应退税额待省局审批后再予以返还。

https://www.shui5.cn/article/ac/155986.html

1998-07-28

福建省法规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在征收建筑业营业税时,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款不能从工程承包额中扣除或分割开来分别征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c/172990.html

1998-07-28

福建省法规

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将供电工程贴费(包括供电贴费和配电贴费)纳入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7]22号及112号文规定,凡纳入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供配电贴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b/34213.html

1998-07-20

福建省法规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近几年来我省部分企业出现职工下岗的现象,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的就业体制和就业政策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必然反映,也是企业经营机制深层次矛盾多年积累的结果。

https://www.shui5.cn/article/1c/82555.html

1998-07-14

福建省法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114号规定,凡1998年7月1日以后申报抵扣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均按7%扣除率计算,因此,1998年7月1日起申报6月份以前月份的税款其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也应按7%的扣除率计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e5/26874.html

1998-07-13

福建省法规

各级国税机关在对福利企业进行检查或审批增值税“先征后退”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系挂靠、假冒等骗税行为的,应追补企业已返还的税款,并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民政福利企业资格。

https://www.shui5.cn/article/a0/34198.html

1998-07-09

福建省法规

出口退税试点企业申报退税时,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收缴款书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退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f/159531.html

1998-07-09

福建省法规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外资办关于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1999]17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d9/150789.html

1998-07-07

福建省法规

各地办税窗口在办理开具发票工作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凡到办税窗口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提供有关开展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证明应当载明收付款双方全称及地址、具体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时间等。

https://www.shui5.cn/article/28/152497.html

1998-06-25

福建省法规

《办法》中涉及的表证单书,统一按《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税务文书资料样式目录及其使用说明》(1996年编制)规定的式样使用。各基层税务机关应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纳税人资料档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150772.html

1998-06-25

福建省法规

各地应加强对运输发票进项税额的抵扣管理,并按闽国税流[1995]92号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企业取得虚开代开的运输发票,以及企业购进、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明显偏高,经税务机关审查不合理的,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156043.html

1998-06-22

福建省法规

你局《关于外贸企业委托小规模纳税人加工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请示》(明国税政[1998]72号)悉。经研究,同意对外贸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委托小规模纳税人加工成品复出口,原材料金额依适用退税率(加工费依6%的退税率)计算办理退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4/155995.html

1998-06-19

福建省法规

关于外贸委托代理出口如何开具发票(或“专用发票”)问题。鉴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之间代理出口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和“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简称为“专用发票”和专用税票)无实际意义,同意对此类代理出口业务不再填开专用发票和专用税票,由委托方按委托出口货物的数量、金额开具普通发票,并留存备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32/155993.html

199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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