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管部门代管的私房,落实政策后,有些私房产权已归还给房主,但由于各种原因,房屋仍由原住户居住,并且住户仍是按照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确定的租金标准向房主交纳租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d7/171386.html

1990-06-12

福建省法规

企业单位的房屋出租是从价还是从租征收房产税问题。经研究,对企业单位的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根据省局[89]闽税政一字第1223号文的规定,应按租金收入依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业单位的房屋用于职工居住的,仍按房产原值减除25%后的余值依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c/144931.html

1990-05-21

福建省法规

近据一些地方反映:重型载重汽车、吊车等应如何征收车船使用税问题。经研究,规定如下:1、载重汽车、大型平板车核定吨位在十吨(含十吨)以内的,仍按我省规定的税额标准征收车船使用税;超过十吨的部份,暂减半征收车船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5a/152451.html

1990-05-16

福建省法规

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但对有些基建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在建期间又没有经营收入,为照顾其实际情况,对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层报省税务局审批,予以免征或减征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145257.html

1990-02-14

福建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41号《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文中第三条对盐场、盐矿的其他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暂免征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4f/145258.html

1990-02-01

福建省法规

对设在监狱外部的门市部、营业部等生产经营用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监狱的管教或生活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监狱内部的生产经营用地,在一九九一年底前,暂免征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45/165041.html

1989-12-05

福建省法规

对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属的汽车公司,电车公司从事市区及郊区运营业务的车站,停车场用地,在一九八九年内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5f/176150.html

1989-10-11

福建省法规

近接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77号《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抄送件称;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aa/176147.html

1989-07-25

福建省法规

纳税人书立、领受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其应纳印花税按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买入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对记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税凭证,采取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办法的,可按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汇缴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买入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2a/165039.html

1989-04-19

福建省法规

为了便于各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现根据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020号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解释和暂行规定,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

https://www.shui5.cn/article/b1/145255.html

1988-12-29

福建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凡在我省开征地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人应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缴纳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9/27560.html

1988-11-24

福建省法规

为照顾目前房管部门的实际情况,对出租作民用宿舍的房屋(不包括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等)的租金收入,从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暂免征房产税两年。到一九八八年九月三十日免税期限已满。

https://www.shui5.cn/article/80/165036.html

1988-10-09

福建省法规

房产税的纳税地点,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的规定,应为房产的所在地;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仍按省局(87)闽税政三字第41号和第354号文通知的规定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76417.html

1988-06-04

福建省法规

接财政部税务总局[87]财税地字第031号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部队)的性质决定对武警部队的车船征免车船使用税问题比照军队车船征免的规定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21/152446.html

1987-07-31

福建省法规

国营、集体、街道或镇办企业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给集体或个人经营的房屋,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所有制不变的原则,一般应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如改变产权性质或另签合同的,则按《条例》、《细则》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144932.html

1987-03-26

福建省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国家机关,对其自用的车船免征车船使用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并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的车船,按车船使用税有关规定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及其所属机构的车船,应征收车船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8/152443.html

1987-03-20

福建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凡在我省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01/70360.html

1986-12-20

福建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福建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已经公布,为了便于各地贯彻执行,现根据总局[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解释和补充规定。请研究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ac/145253.html

1986-12-15

福建省法规

房产原值的计算,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帐房不符或没有房产原值可查以及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可按房屋现状,分为框架结构、混合结构、砖(石)木结构、其他结构等若干类,由当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调整帐务或核定计征。

https://www.shui5.cn/article/09/77674.html

1986-12-04

福建省法规

凡从事生产、经营和按财产、投资额纳税的纳税人,包括生产民用产品的军办工厂以及军队的家属、知青办工厂、商业和宾馆、招待所等服务行业,以及主办各种交易会、展销会的单位,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外,均应按《征管条例》第六条规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43/144841.html

1986-07-01

福建省法规

凡由国家拨给事业费的研究所,在国家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根据工作任务在所内实行定编、定员制度。实现事业费完全自给的研究所,在遵循国家人事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聘用或辞退各类人员。

https://www.shui5.cn/article/d5/38014.html

1986-07-01

福建省法规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因此,对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https://www.shui5.cn/article/d3/145244.html

1986-06-12

福建省法规

纳税人在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对跨地区经营、联合经营、临时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地点和适用税率,应以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地点为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0e/120671.html

1985-03-25

福建省法规

为了有利于控制车辆,节约能源,加强交通管理,增加财政收入,经研究决定自一九八三年起开征车船使用税,今年只征收下半年的税款。现颁发《福建省车船使用税试行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随时向财政厅反映。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44842.html

1983-09-10

福建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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