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确定的去产能、调结构主管部门认定发布我省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名单已抄送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的,随文下发执行;本文印发后,再认定发布的企业,抄送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后,由税务部门直接执行。
2020年2月1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及扣缴客户端新增个人年度自行申报、扣缴单位集中申报、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功能,同时为提升纳税服务体验,新增意见反馈、税收政策及解读、热点问题、办税指南等功能。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WEB端)、手机端(APP端)、扣缴客户端操作手册的相关内容及操作流程附后,或在兰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上线的通知》中可点击查看下载。
备案人到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提交有关文件规定的资料,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结,并出具加盖公章的纸质备案表。备案人持纸质备案表前往付汇银行,银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办理支付。
本方案确定的省与市州及省直管县收入划分改革措施到位后,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市州与区市财政管理体制,理顺收入划分关系,均衡市州与区市财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地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参保缴费方式,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居民集中返乡的时机,组织人员宣传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业务办理范围:综合信息报告、税务注销、申报纳税、发票代开、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税控盘发行、证明开具、优惠办理、涉税咨询、车购税、二手房交易业务和社保费征收等综合服务。
为避免对贵单位的信誉和信用造成不良影响,请贵单位全面梳理排查个税扣缴申报情况,重点关注年度中间离职员工是否未按规定及时转为非正常状态、是否存在冒用非员工身份信息扣缴申报的行为等,如有上述情况的,请务必尽快予以更正。
为避免对贵单位的信誉和信用造成不良影响,请贵单位全面梳理排查个税扣缴申报情况,重点关注年度中间离职员工是否未按规定及时转为非正常状态、是否存在冒用非员工身份信息扣缴申报的行为等,如有上述情况的,请务必尽快予以更正。
统一参保登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以上所述免征增值税的物品,是指日常生活中应用的东西,即属于生活资料,而生产资料不包括在内。鉴于挖掘机属于生产资料,因此其他个人销售挖掘机应一律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对于纳税人注销、稽查查补等需要在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入库期限缴税的,按照规范的流程征收入库,并做好避免提前征收税款和滞后入库税款金三系统数据处理。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期限严格按照《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征收入库期为每年5月、11月,5月征收入库上半年税款,11月征收入库下半年税款。
近期,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短信、个人所得税APP消息、电话或面谈沟通等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请各位纳税人予以关注,如您通过上述方式收到税务机关的提示,请按照提示认真核实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错漏,请及时补充、修正。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要完善参保范围,摸清参保底数,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市县级粮油、糖、肉储备企业。是指受市(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市级或县级粮油、糖、肉储备任务,且取得省、市或县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承储企业。
为确保在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能够正常开具发票,请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10月25日零时前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确保相关离线开具时限和离线累积开局发票金额自动下载完成。
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
自2019年7月1日起,两个开发区税务局辖区行政相对人的税务稽查执法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承接,7月1日之前尚未办结的税务稽查执法事项继续由两个开发区税务局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稽查局的名义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外贸促发展,不断提高出口退(免)税服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开发了“出口退税移动办税平台”,该平台实现出口退(免)税手机申报、出口企业退(免)税进度手机实时查询、出口退(免)税手机提醒服务等功能。平台定于2019年8月25日起在全省上线运行。
系统切换期间,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企业自建公租房在满足本企业职工居住需求的前提下,应优先面向当地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配租。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建设一定规模的公租房,面向当地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配租,并纳入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管理。
占用园地按照当地占用水浇地适用税额执行;占用林地按照当地占用水浇地适用税额的80%执行;占用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按照当地占用旱地适用税额的50%执行。
征管高效。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优势,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社区、村社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参保登记和征缴工作,健全和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提高社区、村社征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减少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取消前置性审核事项,规范权力边界,转变办理方式,减少事项设定,精简办税手续,切实降低企业办税成本。
纳税人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可选择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主自愿选择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纪律参与、干预、引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未备案的电子发票平台不得在我省开展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水利厅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综〔2014〕58号)同时废止。
减征政策实施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根据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需要积极予以支持,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各级财政用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方面的经费继续按照现有资金管理方式使用。
减征政策实施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根据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需要积极予以支持,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各级财政用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方面的经费继续按照现有资金管理方式使用。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