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甘肃省拟定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现在甘肃省范围内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以下简称退税商店)。
对从事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项目)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适当提高市县收入分享比例,充分调动市县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因经济形势变化、国家政策变动等引起的收入增减变化,按确定的收入分享比例,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试点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只提供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原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企业备查。
注: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规定,本公告“主管税务机关”系指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承担本辖区全部或部分税源具体征收管理职责的市(州、区)国家税务局和省国家税务局。
省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的优惠事项,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备案。总机构应当在备案完成后,及时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复印件传送给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并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为保障全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经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研究,决定将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为减轻纳税人负担,不改变现有的操作办法,各保险公司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
此次我省推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行业试点范围是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瓜子、干果、棉纱、啤酒花、羊肠衣、马铃薯淀粉、甜玉米罐头、冰葡萄酒、皮特果原汁、玫瑰花露、苹果出口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取得工商部门信息后,征收管理处及时分发至主管税务机关,与核心征管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比对,对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稽查局将工商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相关信息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
未发现上述纳税人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存在上述税收违法行为的,继续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金三系统”上线以来暂停“电子管理系统”的各地办税服务厅,要全面恢复10-12月份涉税资料的扫描、装订及归档工作,以确保电子档案以及纸质涉税资料存储、管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目前,省局对“电子管理系统”已做了修改,在受理、查询时不必再输入纳税人编码,只需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不得将印花税的缴纳与否作为开具《外管证》的先决条件,也不得在开具《外管证》时预征企业所得税,对相关税种的征收要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程序执行。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研发咨询服务;支持研发类企业专业化发展,鼓励产业联盟开展协同创新,推动产业技术研发机构面向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服务;支持发展产品研发设计服务,促进研发设计服务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提高设计服务能力。
从2015年9月29日起,全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业务系统全面启用,新设立、变更,换照企业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对己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均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按每个人逐栏逐项填写或录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在金税三期工程省级应用集中优化版中,纳税人同税种、同属期、同税款属性的,在当期不允许重复申报,若纳税人存在误报情况,请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申报更正。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现用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将于2015年9月21日起停止使用,并进行新旧系统的切换。
使用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发票的纳税人,在系统停机期间可自行开具网络发票,恢复办理业务后,纳税人方可进行发票验旧。网络发票系统自10月6日00:00至10月7日18:00系统切换,在此期间在线开票业务停止,没有离线功能的纳税人需暂停开票业务,具有离线功能的纳税人可继续开具网络发票。
实行货币安置,可有效缩短安置周期,满足棚户区居民多样化安置需求,既有利于减少过渡安置费用,降低棚户区改造成本,缓解政府直接投资建房安置带来的资金压力大、居民选择空间小等问题,又有利于消化商品住房存量,打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与商品住房之间的通道。
政府法制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制定审核、备案及审查,有失职行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8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甘肃省国家税务局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防范制度性风险的要求,对自行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进行了清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中关于取消资源综合认定的通知,纳税人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时,不再提供《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依照杏产品的行业特点及产品性质,将其划分为蜜饯类、杏仁类和杏核类三个大类。然后大类产品的工艺情况,又将其划分为杏脯、甘草杏、话杏、脱苦杏仁、苦杏仁、杏核等六类产品。
纳税人登记信息下传后,各级地税机关的税务登记管理岗工作人员要实时将相关信息进行数据同步、数据核对、修改完善、管户分发等工作,及时将税务登记户分发给基层税源管理部门,确保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内部资料流转的顺畅性。
是否对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及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材、建筑、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延长产业链条,促进经济发展。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金融企业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满足资质良好、诚信经营企业的信贷需求,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与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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