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机制,优化缴存余额认定标准、提高缴存余额系数,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际可贷额度。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按照总局部署,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拓宽工作,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各地要按照“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的原则要求,鼓励缴费困难群体在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再自主选择较高档次缴费,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农民合同制工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外省驻甘机构未参保从业人员,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积极与兄弟城市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科学推动医疗、养老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更多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根据全电发票推广工作安排,具体扩围时间以开票试点省级税务机关公告为准。甘肃省纳税人可以同步接收新增开票试点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为确保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经销公司(企业)建成后运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防止出现安全设施不完善、规章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确保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可靠性,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已提交备案申请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经销公司(企业)组织现场查验。
合作社的费用包括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其他支出等。应当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申报税费。
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现行税法规定省级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政策,省税务局将积极向税务总局反映该问题,建议将企业为持有驾驶证B照以上的司机购买的个人意外伤害险纳入税前扣除范围。
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为了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将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税额的50%予以减征的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将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落实已有和新增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切实减轻制造业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执行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
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园区所在地政府对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全省重大招商引资纳税企业高管、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根据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奖补。
非营利组织在享受优惠期内存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自该情形发生年度起取消其资格。
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和审批事项,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承诺,向社会公示后,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 〔2022〕324号),现将2022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含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下同)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包括依法设立并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主权财富基金、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资运营公司、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
严格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和违规转嫁成本、变相增加综合融资成本行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地区的中小微企业,鼓励阶段性实行更优惠的利率和服务收费,减免罚息,减轻困难企业负担。
自2022年8月28日起,甘肃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
服务业范围按照国家统计局2018年发布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认定,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认定,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认定。
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在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信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分为公需和专业两个科目,根据内容难易程度分为初级和中高级。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根据其单位性质、实际工作和自身情况需要,在相应级别的课程中选择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要求,现就我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积极推进会计数字社会,支撑会计职能拓展,服务数字政府建设,推进电子政务重塑,融合智能技术架构的新型政府运行模式,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据《财政部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甘肃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1-2025)》,制定本方案。
自然资源部门要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设计方案、图档信息同步推送至明确需要办理的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不再单独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实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一次受理、一站式审查。
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减免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减轻残疾人就业创业负担。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其印花税纳税期限与扣缴义务人的纳税期限保持一致;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其应税凭证印花税实行按次计征。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