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区税务分局管辖一纳税人丢失外市某单位开具的发票联,该纳税人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向城区税务分局申请审核并作为合法凭证入帐。城区税务分局认为该存根联复印件应由开具发票方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后方允许作为合法凭证入帐。
办理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车船以往年度车船税(含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以下简称“车船税”)未缴纳的,由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以往年度的车船税及滞纳金后办理变更手续。
居民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在我市且跨县(市、区)设立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参照《办法》执行。个别企业因情况特殊,不适宜按《办法》执行的,由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实际作出调整。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企业应主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提供水产品收购对象(养殖户)详细的备案资料,同时将备案资料提供给收购对象(养殖户),并督促收购对象(养殖户)向核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核查。
各地应结合本次专项评估工作,强化对水泥生产行业增值税管理,特别是对小规模水泥生产企业,年实际销售额达到认定标准的,应及时予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要求,现将一般纳税人完成增值税网上申报后,“一窗式”销项比对存在异常等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你局《关于印制广州市成品油销售定额发票的请示》(穗国税发[2008]141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管理,提高对非税控加油站的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组织印制和使用《广州市成品油销售定额发票》(发票票样见附件),并控制发票印制量,避免造成浪费。
省局意见: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农夫山泉广州饮用水有限公司2007年度在规定限额(见浙地税发[2008]27号)内上交给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限额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的有关要求,市局已在《关于统一规范佛山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事项和进一步修改完善办税服务承诺事项的通知》(佛国税函〔2007〕6号)中列明了137份纳税人常用表格,并全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供纳税人下载使用。
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外贸企业的政策宣传,督促外贸企业对需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主动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提醒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手续。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地震灾区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其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凭捐赠票据或其他能证明捐赠支出的凭证、证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消费税纳税人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必须报送《通知》规定的各类附报资料。附报资料中的《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为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的申报缴税依据,扣缴义务人凭该表办理缴纳代收税款。
当年新办的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企业当年有关指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减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提高普通发票防伪技术,方便社会公众鉴别发票真伪,同意你局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茂名销售分公司卷式销售发票中印制无色镭射光变隐形防伪技术标识(票样见附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精神,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在计算炼油分部供化工分部用于生产乙烯的应税石脑油的数量时,可扣减由化工分部返供炼油分部用于连续生产汽油、柴油等应税消费品的石脑油数量后计算缴纳消费税。
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组织印制《东莞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发票式样见附件),并结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等企业在我省加油站推行机具开票的情况来安排印制计划,避免发票积压造成浪费。
纳税人从事“服务业――代理”业务,可根据委托人的需要,按照其从事代理业务从委托人处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委托人开具发票,同时凭其取得的发票或其它合法有效凭证作为差额缴纳营业税的扣除凭证。
会展业务属于代理行为,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为组办单位直接向参展商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支付的场地租金、展位搭建费、广告费、交通费和食宿费后的余额。
在每年度省局统一开具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可依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请,对纳税人在该年度或年度内某时段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门前开具个税证明;统一开具之后,原则上不再重新开具个税证明。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国税办转字[2008]8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你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外国投资者股息所得适用预提所得税税率问题的请示》(东地税发[2008]60号)收悉。香港伟华电子有限公司在2008年度持有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生益)的股份比例低于25%,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的规定,其从广东生益取得的2008年度的股息所得不能享受5%税率的优惠,应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对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的实地核查工作要求仍按《关于明确纳税人发票分类管理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函[2007]133号)和《关于加强纳税人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国税函[2007]134号)的规定执行。
对2007年度执行新《企业财务通则》或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职工福利费,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如果没有累计计入应付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作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从2008年8月开始,各市停止通过FTP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结果统计表》、《废旧物资发票凭证审核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废旧物资发票凭证审核检查结果统计表》等4份报表及审核检查情况报告,海关完税凭证和货物运输业发票的有关报表和审核检查情况报告仍按有关要求继续上报。
车辆档案属于从外地转入的,转出时需复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车辆购置费缴费收据》或有关已征税证明留存。
按照《关于组织认定第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粤经贸创新[2007]802号)的要求,根据《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经审定,确认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为第九批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关于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共同协商确定分户的应纳所得税额,做到分属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管辖,生产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基本相同的纳税人,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基本一致。
居民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在我省同一地级市且跨县(区)设立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是否参照《办法》执行,由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本地有关预算管理办法联合确定。
总机构预缴:按总机构当期汇总计算的应纳所得税(或上一年应纳所得税按新税率换算的1/12或1/4)的50%进行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8]49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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