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63号)转发给你们。省局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对保险营销员个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取得保险费提成收入,属于有偿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取得的保费提成收入(包括保单的保险费提成收入及其他收入)应依“服务业?代理业”税目5%税率计征营业税。
据了解,证券回购业务是指交易一方(卖方),在买出证券给另一方(买方)的同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以双方约定价格,由卖方向买方买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证券的交易,实质是证券买卖业务。
因此,有关单位和个人承建上述工程,在办理有关免税事宜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武警广东总队出具的国防工程、武警部队系统工程的证明,否则不予免征营业税照顾。
对1994年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简称老企业),其新上项目需办理出口退税的,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3号)第二条规定,报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
个体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国有企业的计税工资扣除标准确定,并报省局,由省局统一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如纳税人不按规定向税务机关重新申报或虽申报但仍然存在上条所述四种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工资水平、所从事的职业、担任的职务、受雇企业的行业及企业投资规模等因素,核定其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据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广东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及其代办处向船东(会员)收取的互保会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答复,在总局末有新规定之前,对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下属机构――广东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及其办处,向船东(会员)收取的互保会费,暂缓征收营业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的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7]5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广东实际,省局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地方税务局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局备案。对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各市地方税务局应于今年7月20日前报书面报告省局。对在建账、查账征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及时向省局报告。
福利、校办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确实存在较大困难,因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5号、156号文规定,省局粤地税发[1994]023号对福利、校办企业在实行“先征后返还”政策时,特别规定在返还已征增值税的同时,可以返还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遵照执行。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省高速公路交通拯救作业收费征收营业税及使用收费票据问题的复函》(粤地税函[1997]28号)转发给你们,现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的“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的规定,你市各镇邮电分(支)局取得的邮电通信业务等收入,均应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近来,一些地方反映我省保险行业在向中介机构或中介个人支付代理手续费时,未能向收款方索取发票报帐,只是开具“手续费给付清单”“佣金发放计算表”等单表作为收款方和本公司的报帐凭证。
你局《关于佛山市更改部分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示》(佛国税发[1997]116号)悉。你市大范围推广使用防伪税控机后,十万元版专用发票的用量减少。为减少积压和浪费,经研究,同意你局将十万元七联版的专用发票改为万元版和千元版的专用发票,改版的要求按照国税明电[1997]033号、049号文的规定执行。
纳税人之间签订委托代销、包销房地产合同,在依法贴足印花税票后,委托方和受托方均应在当月营业税申报期限内随同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向各自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附送代销、包销房地产合同。
属于销售转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如果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
已发生财产损失的企业,需在财产损失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计算期跨年度的须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填报企业财产损失扣除审批表(样式附后),经征收机关审核并按规定权限上报批准后,准予税前扣除。
请各市地方税务局尽快与当地国家税务局联系拷贝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软件,指定专人认真学习该软件的使用说明,尽快掌握软件的安装、使用程序和方法,从编报1996年度汇算清缴报表起使用修改后的软件,并按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1996]285号)所明确的时间,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软盘及时报送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为促进集体企业扭亏为盈,在1997年内试行扭亏奖励办法:(1)1997年度比上年减亏50%以上(含50%)的集体企业,可给予奖励5,000元;(2)扭亏为盈的奖励10,000元,减亏增盈成效显著的企业,经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提高奖励金的列支标准,所提奖励金作增大企业亏损或减少利润总额处理。
我市从今年开始启用《非经营收入发票》、《非经营收入发票》是按照省地方税 务局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将原《其他收入专用发票》更名而产生的。该票分别由广州 市地方税务局和各县级市地方税务局监制,沿用原《其他收入专用发票》的代号。
为规范发票管理,充分发挥发票控管地方税收的职能作用,堵塞征管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地方税收发票管理若干规定》,现随文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使用《定额发票》的业户,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如实填写顾客栏、项目栏和开票日期栏,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或《发票专用章 》。否则将按《发票管理办法》中“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规定处理。
关于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代表机构征税问题。对按“通知”中第三条规定属非征税的代表机构,须在季度终了后十五天内向经管税务机关提供其总机构与境内客户的信贷项目合同等资料。
近接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税务总《关于印发〈1996年度农村信用社会计决算工作意见〉的通知》(农金改办[1996]48号)略称:“县联社及各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收取的管理费,不征收营业税”。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外国船舶运输收入征税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6]8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执行。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买卖向股民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有一部分转给了证券交易所(或被证券交易所坐扣其应得部分),对这部分手续费是否计征营业税,要求省局明确。
对《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申报扣税凭证汇总明细表》的审核,按《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审核及稽核分析办法》中第四、(二)点的规定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使用<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报告>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729号)转发给你们。请将通知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报告表》式样及填写须知根据需要印发给外轮运输收入税收扣缴义务人,并做好填报辅导工作。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6]28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
为配合全省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征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搞好我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6]19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试行查帐报告制度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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