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英德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专业机构受托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方案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评估编制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照相应税目征收增值税。同时按相关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市户籍居民2024年度参保缴费成功,未停居保或未参加职保的,将自动续参2025年度居民医保。未参保的居民请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户籍所属村居委会申报参保。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因急诊抢救需要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比例支付。
支持投资顾问、会计、税务、律师、评估、工程顾问等专业机构来穗发展。引进国内外头部不动产资管机构和相关服务机构落户广州或设立分支机构。
建设完善“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国别政策、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指导企业加强海外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推动生物医药企业稳健“走出去”开展海外并购。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费用。
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事项操作指南的通知》(粤财税〔2020〕3号)要求,经湛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现将2024—2028年度获得广东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
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湛江市乡村振兴促进会等2个单位取得2022—2026年度湛江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湛江市水产进出口企业协会等3个单位取得2023—2027年度湛江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湛江市保险行业协会等14个单位取得2024—2028年度湛江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本办法所称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是指取得香港注册税务师或特许税务师(以下统称香港税务师)资格,或取得澳门执业会计师或持有登录证会计师(以下统称澳门会计师)资格的港澳永久性居民。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4年9月30日起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在本市缴存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或其配偶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可申请购房首付提取。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
根据清理结果,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附件公布的55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中,有5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3件税务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加大对数字人才倾斜力度,引进一批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数据安全等领域高层次人才。优化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政策,吸引数字经济领域境外人才集聚大湾区。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免申即享”和“依申请返还”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建立“免申即享”、“依申请返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管理。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阳东区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缴纳除本办法所规定的调节金外,还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具体按现行税收的法律法规执行。
自2024年9月2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实行核定征收的,适用《佛山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
培育商业航天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扶优培强龙头企业。
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缴费、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就医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
大力加强东莞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东莞滨海湾新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的建设力度,支持更多台湾青年人才在莞就业创业。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由于《国家税务总局阳西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号)中机构信息已发生变化,决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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