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和纳税且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各类商事主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公司,以及合伙企业、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废止《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权限下放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即“一定数额以下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不再下放,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含2000万元以下)全部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分别实施。
为规范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
研发中心为独立法人的,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设立、变更备案回执)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研发中心非独立法人的,应提交其所属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设立、变更备案回执)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62号)、《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第81号公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决定继续执行《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4]80号)有关小型第三产业和施工扬尘等部分行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详细内容见附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新型墙体材料及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予以公示。
为规范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管 理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 〔2015〕72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 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 号)等规定,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全国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办税需要就近选择税务机关办理全国通办业务。广东省国税系统首批受理全国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共有20个(名单见附件1)。
第一条 为方便符合条件的商品储备企业及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确立了“票表比对、以进控销、征扣一致”的管理思路,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软件行业发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全文废止《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加快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加强软件产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11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符合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同时按照规定附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不再报送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不附送财务会计报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85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结合广东省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对《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实施办法》予以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按照《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79号),全省各地确定了本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但各市之间计税毛利率不一致。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过去推进“个转企”工作的经验,建立完善“个转企”有关登记注册工作机制制度,为“个转企”登记注册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确保“个转企”登记注册便捷顺畅。
纳税人在2017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及以上的,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上述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收回已拨付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促进广州市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2018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拟分3批次公示,分别为2月27日、3月9日和3月23日。各评价工作机构应于各批次截止日期前,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系统提交公示。
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商局注册处反映。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税机关应切实认识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作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推动双创的重要工作来抓。
为统一规范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管流程,保障依法行政,减轻缴费人负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广东省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指南》(用人单位适用)、《广东省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指南》(灵活就业人员适用),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本实施办法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设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是指受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各市国税局应加强对冠名增值税折叠票印制情况的台账管理,应将每次印制情况在数文智能管理系统填报《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印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及时上报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备案,上报路径:数文智能管理系统/报表填报/《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印制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协同开展办税人员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认证工作,一次采集、双方共享互认。办税人员只需在国税局或地税局办理一次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认证。
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建筑业作为本次营改增的重点行业之一,在新政下纳税人的计税方法及具体规定是如何的呢?新政又是如何保证建筑业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呢?
自2016年5月1日起,银行所属的金融业将开始实施全面营改增。36号文规定金融服务业统一适用6%的税率,税率较原来营业税5%有所提升,但计税方式也从营业收入全额征税变为差额征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生活服务业也纳入了缴纳增值税的范畴。生活服务业与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我们在这里简要介绍下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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