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加快引进全球高端人才,优化海外人才落户和服务保障措施。加强与港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人才交流、联合办学,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
办理程序包括行政许可每个环节(受理、审查、决定)所对应的办理权限、办理时限,对于跨层级或跨部门许可的还应标明不同的部门或层级所对应的具体办理权限、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
《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佛山市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所得率表〉的公告》(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同时废止。
对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列名大企业名册由韶关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发布,动态管理,市列名大企业名册调整由韶关市税务局大企业税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经韶关市税务局大企业税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发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23〕68号),我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核定”由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科技部门推荐,由省科技厅核定。
广东省范围内(不含深圳市)的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可自愿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申请参加纳税信用评价。本公告所指事业单位是指税务登记注册类型为事业单位的纳税人。
《信用修复标准》规定了20种可进行纳税信用修复的情形及修复标准,共包括14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和6项直接判D级情形。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纳税人所附送的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工程造价金额参照本《标准》据以计算扣除。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税发〔1996〕4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肇庆市2020年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核定扣除标准》,现予以公布。
根据《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三)点:“对法人金融机构的正副董事长、监事长及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复核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含股东、董事)、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的总经理(行长),给予每月1000元的住房补贴。”
明确各市人社、医保、财政和税务等部门负责编制本地区社会保险参保扩面计划草案,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等审核后按规定下达。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按本通知应予减征的税费,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费或予以退还。发布之日前已办理注销的,不再追溯享受。
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同城通办事项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受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缴费人的相关涉税(费)违法违规行为,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本《标准》测算“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时,适用房产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所对应年度的《标准》数值。
税务机关通过本《标准》测算“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时,适用房产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所对应年度的《标准》数值。如房产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跨多个年度的,适用所跨年度《标准》数值的加权平均值。
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税风险较高。注册会计师在审查时,应特别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费缴纳情况,是否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足额缴纳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第一类:因风、火、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不能预见及避免的事件。
实施同城通办的事项是纳税人缴费人申请的所有税费服务事项。业务类型包括信息报告、申报纳税、税收优惠、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等涉税(费)事项。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与其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保持一致,由失业人员按规定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前期按政策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居民个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等渠道办理。
实施同城通办的事项是纳税人缴费人申请的所有税费服务事项。业务类型包括信息报告、申报纳税、税收优惠、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等涉税(费)事项。
实施同城通办的事项是纳税人缴费人申请的所有税费服务事项。业务类型包括信息报告、申报纳税、税收优惠、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等涉税(费)事项。
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同城通办事项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受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缴费人的相关涉税(费)违法违规行为,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共同参与标准研制与应用。持续研制发布推广“湾区标准”。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1283元/人/年。请各单位做好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
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评级,严厉打击伪金融创新,及时发现、研判、预警非法金融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根据行政管理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体系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1〕256号)。
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10月12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13日前报送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融合创新,让群众能享受更加智能化、精准化、多元化的服务,推动各类民生用卡服务集成融合到社会保障卡,减少群众办事成本,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我们起草了《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实施细则》在附则中对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仲裁机构设立业务机构享受扶持补贴的情形作出了规定,为南沙区今后引进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仲裁机构设立业务机构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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