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桂平市农民利用当地山区的岗松、桉树等灌木枝叶为原料,经加温产生蒸汽,待蒸汽冷却后形成油液,将此油液出售给一些中药制药企业作为中药原料的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2号文的规定,上述油液不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的范围,应按17%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购进油液的企业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三个月超过或低于地税机关核定的定额”,以及第十六条“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三个月超过定额,……” 中,超过或低于定额的具体幅度为地税机关核定定额的20%。
我区自主开发的《增值税票表税比对系统》从2006年10月1日开始已经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内容,由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尚未推行到位,所以未做强制比对处理。
目录中所列举的“可予行政处罚的主要违法行为”在适用时,应当以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请按要求将由本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的种类、依据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认证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由流转税牵头,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相关工作文档及视频培训资料详见区局FTP下载区/流转税处/货运发票税控系统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中第十二点明确为:“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定额20%的,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
对《办法》第十五条按照建账户流转税征收的归属划分建账管辖权。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即个体工商户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占缴纳税款总额50%以上的,由国家税务局督促建账和管理。
为了规范我区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制定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个人取得的补发套改工资,可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5〕284号)第二条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采用除查账征收以外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可不填报《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但其年所得达12万元及以上的,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有关规定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各县(市、区)地税机关应当加强与同级国税机关的协调、配合,共同制定联系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定期取得共管定期定额户(以下简称共管户)的应纳税经营额核定信息及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信息。
各级地税机关在发售新版《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和《转让无形资产发票》时应采取交旧购新的方式进行,以确保旧版发票得以全部收缴。
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的规定,上述企业集团内部购销业务所使用的“发货计划单”、“出库单”、“发货单”等购销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调拨单据,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个体定期定额户采用简并征期、银行划缴等简化的税款征收方式。其中,采用简并征期征收方式的按自治区国税局桂国税发〔2003〕116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采用按季、半年的方式缴纳税款的,由县级国税局批准;采用按年的方式缴纳税款的,由地级市国税局批准。
各市地方税务局要及时做好接收和利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以及各中心支公司报送的保险费发票电子存根及相关报表数据,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管理,以提高税源监控的力度。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此项工作要求在2006年12月10日前完成。
实地核查工作量大、耗时长的,可委托企业所在地县(区)地方税务局具体组织实施,并向受委托的县(区)地方税务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委托核查书》。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所需资金,以甲方名义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行为,不属于合作建房,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发[1995]156号)第十七条有关合作建房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各市系统管理员要及时接收,并做好本级和下级国税机关审核人员客户端安装的指导工作,以便受理、审核和审批出口合同备案货物的出口退税申报数据。
关于单位和个人代养代管动物取得收入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之规定,对上述代养代管动物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其他服务”税目征收营业税。
自治区有关部门规定实际支付,用于扶持甘蔗种植,进行技术改造,维护甘蔗种植、运输和蔗糖生产正常秩序,保证甘蔗种植、运输和蔗糖生产,且取得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收款收据的有关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我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最高为每人1600元/月,在此标准范围内发放的工资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加大对糖料蔗新优品种研发的扶持奖励力度。从2007年起,每年从自治区本级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甘蔗良种的研究选育、引进推广,以成果定奖励、定经费。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现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制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反馈。
.对纳入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第三条规定执行,每次发售专用发票量不得超过25份。
因雇佣关系从事林木种植、养护的个人,其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林地使用权租赁和幼林经营权转让收入,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实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的一项重要性工作,各级地税所得税管理部门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工作纳入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和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当中。
各级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要根据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要求,按照《目录》公布的内容,科学合理地将行政处罚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287号文下发前已收取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且已经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的,税务登记证件的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06]201号)执行。
凡在我区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列举项目的应税资源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应税产品,《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附后)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对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农垦企业,要督促其及时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农垦企业,要及时通知其办理税务登记,将其纳入税务管理。同时要加强对农垦企业应税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的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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