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转发给你们,经研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经省局同意延期使用旧版发票的六盘水、黔东南、毕节三个市、州、地局,其延长使用的期限已过,应立即停止使用旧版发票。贵阳市局的旧版发票,经请示总局,同意使用到4月30日止,自5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发票。
工业企业销售环节买卖合同金额按企业销售收入与材料销售之和(含税)的60%-100%的比例核定;购进环节的买卖合同金额按外购货物帐簿(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配件备件、其他材料、机器、设备)记载金额(含税)60%-100%的比例核定。
在黔桂铁路建设线路工程中,各单位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材料采购购销、勘察设计、租赁、仓储等合同以及生产经营帐簿,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缴纳印花税。
对需要由上级税务机关公告的纳税人欠税信息,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作出公告决定后报上级税务机关进行公告。由省局公告的纳税人欠税信息,请各市、州、地局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纳税人欠税信息报省局。
充分认识做好接收车辆购置税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加快道路交通建设步伐,国家在1985年开征了车辆购置附加费,2001年,又把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税费改革的突破口,由费改为税,并明确由交通征费稽查部门代征。
各级工会在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工会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工会以及下一级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实行审查和监督。
外来投资者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投诉。口头投诉的,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投诉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投诉对象、请求、事实、理由和时间;对重大投诉事项,外来投资者应当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代开发票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式样为长方形,规格为5cm×3cm,上边一行为代开税务机关名称,中间一行为“代开发票专用章”,下边一行为代开税务机关代码。字体为仿宋4号字。
贵州省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铜仁地区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安顺市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黔西南州饲料产品监察所。其他单位出具的饲料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不能作为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依据。
出口退税率管理是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出口退税率文库是正确执行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依据,正确适用出口货物退税率也是出口退税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要求。
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根据所缴纳主体税种(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向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向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选择国税或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经国、地税双方盖章发放。
纳税评估部门应做好纳税评估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纳税评估档案资料,对评估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底稿文书、原始审核资料及纳税评估分析报告等,要按照评估项目分类建立档案,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煤炭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对于证照齐全的,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虽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时,取消其审核制度,同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和《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不再使用。
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欠税管理的规定,加强对欠税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加收滞纳金制度、欠税纳税人离境清税制度、重组改制企业欠税清缴制度、欠税人处分财产报告制度、对欠税人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制度、清缴欠税时的税收优先权制度,控制新欠和加大欠税追缴力度。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全程办税服务是指国税机关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和首问责任制于一体,主要以办税服务厅为受理各类涉税事宜场所,以国税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协调运作为保障,在规定时限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全过程服务的工作制度。
从2004年8月1日起,全省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由国税部门负责印制、管理。原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印制管理的通知》(黔国税发[1995]129号)文同时废止。
从2004年7月1日起,销售货物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第一位1为国家税务局,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省局为00。第6、7、8位按总局规定代码。第9、10、11位为明细类别发票代码,第12位为各地自编码。
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按照总局(国税发[2004]13号)文件提出的八项工作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在依法治税的原则下,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各地要采取召开纳税人例会、到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有欠税的纳税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欠税公告的有关规定,将欠税要予以公告的法律规定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纳税人。
2004年2月25日以后,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和《废旧物资抵扣清单》相关信息采集软件,对没有条件下载有关软件的纳税人,各级税务机关应免费为其提供。
各地要严格按总局要求,认真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从事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的优惠政策。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一律免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通执行。
税务登记证件分为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和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在总局新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表格、文书没有下发之前,各地暂使用原税务登记证(含我省制发的临时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表格、文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土地增值税,是一种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所谓土地增值,是指某块土地因为周围环境的变化或者内在设施的完善,导致该土地在供求因素影响下发生地价上涨而形成的升值,在资产置换过程中,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接受抄送的机关认为抄送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或者规范性文件之间相矛盾的,应当向受理备案的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从2003年11月1日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以下简称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均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和监督。凡已经委托给其他部门管理的,必须依法收回。
对于我省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承接城市规划区内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所占比例过大,对其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实行按预收收入利润率不得低于15%计算预征企业所得税有困难的问题,省局将在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后,另行下文,目前仍按总局通知第二条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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