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使用发票的单位在开具发票时,须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也可加盖财务专用章);个体业户在领购发票时,应在税务机关就发票联加盖个体业户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我省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在全省更换使用具有统一防伪措施的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同时停止使用。
新版普通发票的印制从文到之日起,新版普通发票一律按照全国统一防伪措施、依据省局重新设计的票样印制,由省局重新认定的发票定点印刷厂家承印。未经省局批准,其他印制企业不得印制新版普通发票。
启用专用水印纸印制普通发票后,原底纹纸发票继续用到96年12月31日止。从1997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专用水印纸印制的普通发票。发票专用纸和荧光油墨由省国税局征管处统一管理。
除普通标准住宅项目外,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按不低于取得收入的5%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发票换票证》由各地、州、市税务局统一印制。第一联为存根联,换票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为换票联,交被换票单位代替原发票;第三联为核查联,换票税务机关附处理卷宗。
工会动员和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维护社会稳定,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作出贡献。
纳税人与征税单位在纳税或者违章处理问题上发生争执时,必须首先按照征税机关的决定缴纳税款或滞纳金,然后在十日内向上级财政机关申请复议。上级财政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当地税务机关可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缴纳罚款,然后在十日内向上级税务机关申报复议。
凡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包括临时经营税,下同)、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有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工会法》的规定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联合通知的规定,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上级主管部门要负责对所属单位拨交工会经费进行督促检查。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