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按《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关于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税发〔2020〕113号)有关要求办理。
若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人注册在海南,满足条件,且在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后并接受监管,可以享受海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未经备案且不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管,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抓好改革实施工作。要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要及时改造升级信息系统,调整业务平台,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的通知》(琼财办法〔2020〕21号)规定,我厅组织开展对2016-2020年度由我厅制发或牵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超过90天未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不能补办新生儿落地险,但可以在今年集中征收期内(2021年9月1日-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加强信息归集共享。逐步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信息平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互通共享机制,积极推进与不动产登记平台的有序衔接,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土地市场交易相关材料或信息能够直接通过共享获得的,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受理境外人员报名后,将报名信息抄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于2021年11月8日前,制发境外报名人员准考证并寄送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由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向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第四条“...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的规定,按本《规程》的核定方法确定的各类型房地产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负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如低于5%,应按5%计算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按政府指导价、限价等非市场定价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以各种名目(如指标费等)向购房人加价或另外收取的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全部价款,应计入房产转让收入征收土地增值税。
加强支持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要求,在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推进税收共治、强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强税法普及、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
为规范实施重点产业扶持工作,促进我省重点产业做优做大做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对《海南省支持企业扩投资稳增长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将第五条第二款“省统计局还负责相关统计指标的说明并提供企业营业收入、产值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等数据,省科技厅会同省统计局认定研发投入情况。”
缴费方式: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聚合二维码、各代征点智能专用POS机及各相关银行的手机银行自主缴费,还可以到东方市税务局办税大厅(东方大道)、各税务分局前台、农信社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公告》公布全文废止2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具体是:1.《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主要涉及到房屋和土地交易纳税期限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不符,需要废止。
除《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的参保人员外,具有外省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凭居住证(有效期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省基本养老保险。
优化法治环境。充分发挥金融司法审判功能对金融市场的指引和规制,依法保障金融市场规范运行。接轨国际金融纠纷解决规则,充分保障相关市场主体在金融纠纷中的合法权益,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创新提供法治保障。(责任部门:省高级法院、省司法厅)
商家向消费者收取款项应依法开具发票,发生拒开发票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办法实施后,对《海南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要求,及时调整实施。国家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制定新措施的,按照更优惠开放的措施实施。
电子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网—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告查询(注:在页面左上角点击切换“海南省”);
省人才工作部门根据全省人才队伍建设需求,采取划定合格率或评审通过率等措施对高级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比例进行宏观调控。
为此,主管税务机关经核查后,确认纳税人所说情况属实。利用《参考指标》测算的结果,核定该项目的“楼宇建筑工程”成本。(海口市11层住宅楼的楼宇建筑工程成本2016-2018年参考指标分别为1798元/平方米、1945元/平方米、2070元/平方米)
邮寄信件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02室,信封请注明“海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自2021年8月1日起,海南太二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见附件)按照《公告》的规定,采用收入比例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的其他增值税涉税事项,按照增值税条例及其他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
年度申请资金超过5万元(含)的企业,需对上两个年度研发投入资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与纳税申报表中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核定。你单位如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出补缴上述社会保险费、利息和滞纳金的核定有异议或者不服,可依法向其本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开发企业或有关单位灭失,有承继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由承继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没有承继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经登记机关公告,无异议的,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指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等,代为申请办理。
境外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通知、考试报名、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定教材等相关信息均可参阅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http://www.cctaa.cn/)公告。
船舶登记部分延续2019版《办法》,但进一步做了优化调整:将原以载重吨为补贴单位调整为船舶总吨,补贴最高奖励保持原来400万元,但实际上大大降低了奖励强度。
根据《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各相关单位,对各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及联席评审,并报请海南省人民政府审定,形成了《海南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首批试点名单》。
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风险防控要求,加强对免税商品的管理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省政府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三服务”工作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省直各职能部门在“三服务”工作过程中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内容,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在本省内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与现行规定(《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琼地税发〔2001〕77号)第四条第四款)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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