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办税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积极创新网上办税方式,组织建设了小微企业网上免税代开电子发票系统(以下简称“代开电子发票系统”)。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足不出户”通过“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端”手机APP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81/161690.html

2018-10-01

河北省法规

为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办税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积极创新网上办税方式,组织建设了小微企业网上免税代开电子发票系统(以下简称“代开电子发票系统”)。

https://www.shui5.cn/article/cb/123914.html

2018-10-01

河北省法规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18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63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68/124079.html

2018-09-30

河北省法规

为提高我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核算,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实现健康、稳定发展。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123756.html

2018-09-18

河北省法规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七条规定: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https://www.shui5.cn/article/58/123595.html

2018-09-09

河北省法规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与公开透明相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对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研究决定的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制定的重要税收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要及时公开。

https://www.shui5.cn/article/99/123294.html

2018-08-23

河北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2018年8月16日挂牌办公,主要负责全省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信息传递、收入督导等相关工作,负责石家庄市辖区内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管理;负责河北省现代物流产业集团及所属部分企业和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年度汇算清缴等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01/123190.html

2018-08-16

河北省法规

《目录》公布后,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对审批事项的调整,及时修改完善。审批事项、审批层级等内容调整的,由后置审批部门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23224.html

2018-08-15

河北省法规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https://www.shui5.cn/article/4a/123111.html

2018-08-14

河北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河北省税务局)决定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及新版普通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123189.html

2018-08-13

河北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征管实际,现将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问题明确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bf/158047.html

2018-08-10

河北省法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切实优化全省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红利,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满意度,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制定十项便民措施,现予通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05/123022.html

2018-08-09

河北省法规

为提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质量,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功能强大、运行流畅、统一规范的税务信息化服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研发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5e/123187.html

2018-07-31

河北省法规

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于2018年7月20日18:00至7月20日24:00升级,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同步停止受理各项涉税事宜,各办税服务厅同步停止受理各类延时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e2/123186.html

2018-07-20

河北省法规

税务机关依照法规、规章及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销售方申请代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根据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作为销售方申请代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

https://www.shui5.cn/article/6f/123185.html

2018-07-17

河北省法规

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将我省在用的税务系统涉企软件清单予以公布。我省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另外要求或建议纳税人使用未纳入清单的软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bb/122203.html

2018-07-10

河北省法规

委托代征。县区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前,县区级国税、地税机关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在有效期内继续依照原有规定执行;县区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需要调整或重新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由新税务机构按规定与代征单位签订。

https://www.shui5.cn/article/6d/161453.html

2018-07-05

河北省法规

廊坊市税务局挂牌后,代征单位与县区级国税、地税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需要调整或重新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与代征单位签订。

https://www.shui5.cn/article/93/161438.html

2018-07-05

河北省法规

购销合同的核定依据及计税比例,我市按企业购销金额的70%或企业销售金额的140%计税;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金额的100%计税。其他税目的计税比例均按“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见《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中所列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3b/161418.html

2018-07-05

河北省法规

税收业务专用章形状为圆形,圆周直径40mm,上方环边为税务机关名称,字体为三号宋体;下方为“税收业务专用章”字样,字体为三号中宋。一个部门需要多枚同样印章,可在“税收业务专用章”字样下方居中小括号内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以区别使用部门。

https://www.shui5.cn/article/61/122062.html

2018-07-04

河北省法规

优化了税控设备网上变更功能。纳税人在金税三期系统完成纳税人基本信息和票种授权信息变更后,可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登录税控开票软件进行税控设备远程变更发行,不需携带税控设备前往税务机关。

https://www.shui5.cn/article/29/122020.html

2018-06-29

河北省法规

河北省税务局挂牌后,应由省税务局受理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由河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负责受理和发放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文书,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专用章”。

https://www.shui5.cn/article/5d/121416.html

2018-06-15

河北省法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根据本公告重新发布。省级以下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按照原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0/121415.html

2018-06-15

河北省法规

该接口启用后,纳税人仍可按照《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和财务报表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的要求,使用原有方式登录河北省网上税务局进行申报。

https://www.shui5.cn/article/41/121413.html

2018-06-15

河北省法规

将“一、报送财务报表的纳税人范围”中“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限向主管国税部门或地税部门任何一方进行报送。”修改为“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121412.html

2018-06-15

河北省法规

提交申请信息。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填报完毕后,仍可对之前填写的申请信息及上传的附报资料进行核对和修改,确认无误后一次性提交。税务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纳税人可在“已办事项”中关注此业务的办理进度。

https://www.shui5.cn/article/6e/121411.html

2018-06-15

河北省法规

网上办理。纳税人可通过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增值税优惠备案、消费税优惠备案和涉税信息咨询业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7c/121410.html

2018-06-15

河北省法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ec/121409.html

2018-06-15

河北省法规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从受理申请到办结的全过程全部在网上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121408.html

2018-06-15

河北省法规

为了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给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河北省税务局”)对原省国税局、原省地税局的网上办税系统进行了整合。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121407.html

2018-06-15

河北省法规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121406.html

2018-06-15

河北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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