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3〕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规定,为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3年9月1日起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原在市、区属国有或者集体企业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奖励金申报、落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劳动社保局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8〕163号)文件办理。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从2013年8月1日起,对孝感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中百公司)以其在孝感市内所属10家分店(具体名单见附件),采取分支机构定率预征、总机构抵扣的方式分配增值税。各分店增值税预征率暂定为1%。
对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3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软件企业,自当年度起,连续3年将其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分别按照30%、50%、70%、10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对单位转让存量房依法需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由纳税人按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免税申请,办理相关免税手续后,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原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覆盖全市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合)人员,大病保险对参保(合)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高额合规个人负担费用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300元、1020元、900元。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4元、11元、9.5元。
对个人转让非住宅存量房,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账征收;对个人未能提供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计税价格的7%核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基层地方税务依法行政是指基层及其执法人员在税收征收管理的过程中,遵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稽(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服务、行政救济等行政权力,进行行政执法管理。
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上市公司数量超过130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总额突破1500亿元,证券化率和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期货交易额占全国比重达到8%,全省直接融资总规模达到3000亿元。
根据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要求,按照目前政府间事权的划分以及分级财政体制,市县政府是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是市县政府的重要职责,应建立稳定的社会保障经费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对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土地属农用地转用,且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代政府征收、征用、收购及储备土地的单位为农用地转用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应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外籍个人可以依据其所在国家(地区)与我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安排(以下简称税收协定)的相关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税收协定中的“股息”条款享受优惠税率。
省级调剂金实行按年一次性上解。每年4月底前,由省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费征缴额(以失业保险基金决算为准)的5%提出省级调剂金年度上解计划,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核准后下达执行。
为完善我省排污费的征收管理,根据《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10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规章和规范文件中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0号)和《关于进一步实施<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环函[2013]22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明确环保部门和地税部门的职责,协调配合对全省排污费征管文书进行规范。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就业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从2014年起,市财政局安排的农产品加工专项补助资金和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安排的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每年不少于800万元,市科技局科技研发资金中设立的都市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产业化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
旅店业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价格调节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河道堤防维护费等税费。
对投融资人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的,均应认定为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营业额为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以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使用完结存的普通发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定长、通用机打发票平推三联万元、通用机打发票平推三联千元)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普通发票验旧手续,然后领用网络版普通发票。
各站段和指定纳税单位向所在地国税机关领购、使用增值税发票。各指定单位可在其指定范围内的非指定纳税营销部设置分开票机,开具增值税发票。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设备的安全,对税控盘和专用发票应分开专柜保管。
2013年4月23日至24日,全省土地税收和BT项目营业税政策研讨会在随州市地税局召开。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绪湖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税政一、二、三处和武汉、襄阳、荆州、宜昌、孝感、荆门、黄冈、随州等8个市地税局税政科(处)长参加。
旅游企业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受委托局办理委托范围内的企业登记业务,其中,冠用湖北省省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登记,企业法人、代表机构的设立、注销登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股权转让等变更登记,须报省工商局核准;其他登记业务,由受委托局受理、核准。
省地方税务局和省交通厅在省级层面实现涉税信息交换,并将联合开发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计算机网络交换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在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完成前,按照共享内容及时限分别将本系统的共享信息打包(表样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光盘等介质方式实现人工信息交换。
从2013年7月1日起,湖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始使用网络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纳入推行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始使用网络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从7月1日起,省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再利用其他方式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建立标准化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完善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合理配置办税服务厅资源,切实履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一次性”办结承诺。办好“纳税人之家”和个性化“纳税服务室”。
核定征收必须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核定征收范围。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可按核定征收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
注册税务师及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热爱注册税务师行业,努力钻研和掌握应具备的财税政策法规、税务中介知识和服务技能,在执业中做到廉洁自律、爱岗敬业、诚信服务、讲求效率,自觉维护注册税务师行业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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