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理念,本着“执行政策、科学管理、总体从宽、优化服务”的原则,认真解决政策及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将政策切实落实到位。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2日起执行。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综发[2005]39号)同时废止。
为了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洪抗旱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武钢矿业公司鄂州球团厂2012年下半年增值税预征率由1.4%调整为2%,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我省城乡居民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保。未落我省常住户口或没有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在按规定补登户口和补办身份证后,凭户口和身份证到当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国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免、房产税困难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实行报批方式管理;其他减免事项实行备案方式管理。
原五家城市商业银行取得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计税基础,按原持有商业银行股权计税基础确定(股东名单及份额详见附件二),原五家城市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在重组结束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湖北银行股权。
根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11年6号公告《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公告》,省局对2011年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的企业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进行了逐一确认,对武汉亿方建材等企业(名单、产品详见附件)确认可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请遵照执行。
《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由各区局按照总局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证明号码由十五位数构成:前六位为区局编码(见附件);中间四位为开具减免税证明年度;后五位为顺序码,由开具减免税证明的税务机关按开具顺序编制。
省社保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居民养老保险统计政策,制定全省统计报表制度,统一编报口径,按要求向国家报送统计报表;负责对全省居民养老保险统计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县(市、区)社保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按年度布置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对认证对象、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委托金融机构或其他服务机构协助认证(市、州和直管市直接经办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参照执行,下同)。
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分类应遵循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采用“年度—业务环节”的方法对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材料进行检查、分类、整理、立卷、编号、入库保管,并应编制卷内目录、案卷目录、索引目录、填写备考表等。
2012年,江汉油田分公司物探院和研究院在武汉市桥口区局按每月46.8万元预缴增值税;江汉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局按每月30万元预缴增值税。上述单位下一年的增值税预缴额按江汉油田分公司上年吨油税负增减幅度同增同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换证工作的通知》、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换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12年5月1日起在全省使用新版征管系列《税务检查证》(由省地方税务局在2012年3月和4月制发,其编号可以在湖北地税网站查询)。
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亦称因工死亡补助金),其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度为19109元、2011年度为21810元。
各地执行委和工作小组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科技部门重点做好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的服务工作;财政部门加强对会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企业财务制度建设的服务工作;税务部门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工作。
对法律、法规设定和已经确认的审批项目,凡是能够由基层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尽量下放到基层地方税务机关。对属省地方税务局审批事项,除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审批外,分别下放到市、州地方税务局或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出口企业经营管理及执行税收政策等情况,对其实施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被评定为不同管理类别的出口企业,制定并运用相应的差别出口退(免)税管理措施。
加强信息报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税源管理部门在收到办税服务厅移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审核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并派两名或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对其原材料、产成品及其他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做好核实工作记录。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办税服务厅。符合要求的报税政管理部门。
请各市、州收到计划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及时将计划分解落实到所辖县市办事处,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年开展一次“好军嫂”、“随军家属创业明星”、“随军家属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宣扬典型,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凡湖北省境内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企业、软件产业和动漫产业等所有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办理退税后,主管国税机关均应按《公告》的规定,实施先退税后评估。
关于达肝素。低分子肝素为《省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药品,编号1121。“达肝素”为低分子肝素的一种,“达肝素”作为“低分子肝素”通用名下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我局对199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间,由市局机关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在本辖区内对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全部税收规范性文件,包括对规制某一区域、某一行业、某一系统、某一特定群体等不特定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动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广泛参与。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主动协调各类媒体,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力度、有影响的宣传活动,扩大劳动者对我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知晓度。
对外贸企业购进以香菇为主要原料生产货物出口的,各地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现行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制度,一律向供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并依回函结果进行处理。属于省内函调的,各地国税机关在接到函调后应立即认真核实并尽早回函。
为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负担,新版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及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由省局统一印制,免费发放给纳税人,请各地国税机关到省局领取并及时发放给纳税人,在发放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凡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纳税人一律暂免征收税务发票工本费(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国税机关应按照原核定的票种和数量正常供应发票,除纳税人主动申请调整外,主管国税机关不得进行调整。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谈判机制和医疗服务质量监控、费用风险分担机制,发挥规模团购优势,降低结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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