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兴办单位在收取租金之外,以给予入市经营资格,而对经营者收取的一定数额的款项,除有凭证证明在经营期或经营期满退还给经营者的数额,不计征房产税外,其余部分,均属房屋租金的收入,应并入租金收入一次性全额计征房产税。
开展重点检查。根据6月初全省税政工作会议的总体安排与布置,省局决定再次抽调人员,组织专班,于8月中下旬至9月底,重点对部分地方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个人所得税政策到位。届时,省局将对应收未收的税款直接征收。
外资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其取得的于中国境内的应纳税所得,纳税人必须自行申报纳税;中方人员取得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和扣缴义务人没有按规定扣缴人个所得税的其它应税所得,纳税人必须自行申报纳税。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前亏损弥补审核制度和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89号《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国税发[1997]190号《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修订了《湖北省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扣缴义务人处罚额度的报送问题,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或偷税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案件,各地要坚决查处,予以曝光;同时应将查处情况上报省地方税务局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资源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助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
免征所得税三年期满后的第一年,再安置失业、下岗职工达到企业总人数30%以上的,减半征收所得税两年。初次安置失业人员30%至60%的减半征收所得税两年。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返,由同级财政按企业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40%返还给企业。
依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的津贴实行不同的税前扣除比例,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津贴总额控制在工资构成中占30%的比例核定;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津贴总额控制在工资构成中占40%的比例核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津贴总额控制在工资构成中占50%的比例以内核定。
自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北省省进行政事业单位公费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管理的暂行规定》(鄂财文发[1997]1007号)下发后,一些单位要求就公费住宅电话(含移动电话,下同)定额包干费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予以明确。
纳税人应纳的税款和扣缴人应扣缴的税款,按次计算,于取得投资收益或扣缴税款后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或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磅的其他资料。
扣缴义务人应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要指定财务会计人员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具体办税人员,行使代扣代缴权利及义务,并明确依法承担的责任;同时,应将确定的办税人员名单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凡从特种行业取得各项应税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提成、分成收入、佣金收入以及其他服务收入等)的从业人员,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应分别按照应税所得适用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鉴于国营军垦农场经济发展迅速,工商业比较繁荣,城镇化建设初具规模,符合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条件,同意国营军垦农场场部所在地从1998年1月1日起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年税额0.80元。
为了规范部分行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发[1998]2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集体合伙或个人出资开办的医疗服务机构或乡村卫生所(室),凡由医生个人承包、承租经营且经营收入归医生个人所有,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税。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津贴总额按照在工资构成中占30%的比例核定。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津贴总额按照在工资构成中占40%的比例核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津贴总额控制在工资构成中50%的比例以内核定。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分类管理结合年审工作同步进行,原则上一年一定,动态管理。年度中税务机关一般不受理纳税人升级的申请。但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可按审批程序实行降级管理。
鉴于草埠湖管理区经济快速发展,工商业比较繁荣,城镇化建设初具规模,符合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条件。同意对草埠湖管理区所在地(镇头山)从1998年1月1日起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年税额1.00元。
《统一发票》由各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向同级地税机关提出印制计划,地、市、州、林区和直管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印制,各级主管地税机关发放管理,具体办法由当地地税机关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商定。
为了促进企业改组、改制,支持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发展,规范企业集团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省政府鄂政发[1998]33号文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企业集团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办法所称股份制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企业资产以股份形式构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经济组织。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公司。
凡为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场所的经营单位(经营者),为服务人员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经营地点、档次和规模具体核定的纳税人数和应纳税额,依法代扣代缴服务人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合同制工人和退休人员,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和退休人员,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个体经济从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缴纳养老保险费本息未满15年的,可将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的全部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后,应及时依照核税机关核定的税目税率和应纳税额,征收税款。属零税率项目,开具零税率凭证。税款入库后,填写“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核税项目跟踪管理卡”首次预缴回执联,报送该项目核税机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53号文件精神(国税发[1998]53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了《关于公民举报税务违法案件的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鉴于七里湖工商业区和官庄湖农场场部所在地经过多年的建设,城镇化建设初具规模,工商业比较繁荣,已具备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基本条件。经研究,同意从1998年1月1日起对七里湖工商业区和官庄湖农场场部所在地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本试行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稽查工作管理办法和文书》的规定执行。本规程由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根据《条例》和《细则》的规定,可从所征收的税款中,按征收税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业务经费,专项用于补充地方税务机关和计划等部门征管工作经费开支,具体提取比例由各地人民政府决定。
凡需进驻办税服务场所的商业银行(含省属在汉的商业银行),必须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交书面报告和进驻办税服务场所申报表,经核批后,方能进驻办税服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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