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有效期为5年。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按照参保地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政策执行。
按照“税费平移”原则,将水资源费费目平移调整为水资源税税目,即按照水源类型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2个类别,按照取用水行业分为城镇公共供水、工业取用水、超限额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特种取用水、其他取用水、水力发电取用水、火力发电冷却取用水、疏干排水、水源热泵、冷却取用水11个类别。
本办法所称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我市现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各市州要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专利转化运用。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其他非税收入。
各地要按规定落实好特困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过渡期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不低于99%,实现应保尽保,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的底线。
财政部将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的修改或制定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见征集反馈工作,更好推动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加大对财务造假等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强化法律执行力和威慑力。
共济享受人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可使用个账所有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在省内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共济享受人暂停参保的,不支持使用个账所有人的个人账户余额结算。
为避免影响待遇享受,缴费人务必于每月21日前(不含21日)在邮储银行账户中足额预存。若账户余额不足以缴纳当月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将导致批扣失败。
个人账户资金计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3个月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及其执行时间分段计算。
在我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间,职工参保人可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代缴近亲属居民医保费用。原则上,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支持职工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
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于资助基础研究的捐赠支出,按规定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根据《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我省重要湿地恢复费缴纳标准暂定为:200元/平方米。
现将《关于贯彻执行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2016〕25号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予以废止。
注册会计师作为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责任主体,享有继续教育的会员权利和履行继续教育的会员义务。继续教育贯穿于注册会计师执业生涯的始终,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推进授权发明专利奖励、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奖励等涉企直达资金直接兑现,持续推进行政给付、创业扶持、减税降费等领域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推动高龄津贴、生育津贴等惠民事项免申即享,依托“身份码”推进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群体在相关场景优待“一码兑现”。
实行自行申报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个人参保证明、单位参保证明开具等业务仍按照现有流程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突破高能束高精准控形控性增材制造、原子级可控制造、高效高性能多尺度激光制造、异质异构跨尺度制造等前沿技术,攻关智能控制、智能传感、模拟仿真、智能工艺规划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高端精密数控加工、智能化增材制造等高端装备。
个人转让住房,应按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依20%的税率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一次性扣除政策,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购置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加快把政策红利转化为设备更新实效。
支持政府性科技融资担保机构发展,鼓励省科技融资担保机构与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逐步推动科技担保业务全覆盖。建立健全科技融资担保绩效评价体系,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数、担保规模等指标纳入评价范围,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增信支持。
支持科研人员通过横向合作转化科技成果,横向科研项目经技术合同登记后,允许其结余经费按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项目团队可获得70%—99%的现金奖励,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方式。认真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要求,新供应住宅用地项目可继续采取从土地出让金中计提专项资金方式,异地建设或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矿业权出让收益原则上按照矿业权属地征收。矿业权范围跨市、县级行政区域的,具体征收机关由省水利厅、省税务局分别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确定。
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参照《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指导性框架》,在本所现有政策、程序、标准的基础上,普遍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性标准体系,并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实施。鼓励参与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比照《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指导性框架》,加强本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
持续丰富税费服务多元供给,从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推动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2024年,全省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水利等重点领域(以下简称八大领域)设备投资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84.5%、64%;报废汽车回收量增长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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