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南省电力公司所属电业局随电费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仍先在当地随电费一并按规定的预征率预征增值税,湖南省电力公司本部在汇总结算、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再将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从汇总的应税销售收入中扣减,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保险人在向投保人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投保人原因发生退保,保险人按国家保监委规定,将退保金返还给投保人,因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保险人已将每年度的退保金额作为保险合同的内容之一提供给投保人,退保只是险种经营的一种情况,并不会改变险种免税的规定,且退保当期保险公司并未产生收入。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严重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见附件1)和“两个减负”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2006-200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做出如下部署,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车船税限期申报缴纳通知书》的发放管理工作,从2008年1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对扣缴义务人发放《车船税限期申报缴纳通知书》,原已发放的《车船税限期申报缴纳通知书》应立即收回。
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已按原预征率征收入库的,应根据政策规定按账按实清算或核定征收清算的方式进行清算,多退少补;此前未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的,应按新预征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各市、州省级税收征收分局集中征收后(长沙市范围内的由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集中征收),根据纳税申报明细表将所征税款划入各收费站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所属县、市金库。
凡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税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含150万元),上报省局审批。减免税额在150万元以下的,由市州局审批;县市区局的审批权限,由市州局确定,报省局备案。省局直属局直接征管的省级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税额在150万元以下的,由省局直属局审批。
我局稽查局在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衡阳中心公司纳税年度各税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纳税年度内解除保险合同支付保户退保金(退保费比例不一)时,公司留有大额留存收入(用于支付营销员佣金、办公费及其他支出等)。
为了加强普通发票摇奖活动中的奖金兑付管理,现对《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摇奖管理(试行)办法》(湘国税函〔2007〕646号)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请遵照执行。
大力开展发票有奖活动,增加发票抽奖中奖面,提高中奖金额,鼓励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发票抽奖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索票意识。积极开展发票打假,并对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给予重奖。
以保安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开具税务发票,允许扣除代付给用工人员的工资和为用工人员上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凡在湖南省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行业中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属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范围,均应按省地方税务局统一要求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
7月1日以后,纳税人可遵循自愿选择的原则,不愿使用电子申报缴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解除其电子申报缴税方式,恢复上门申报缴税,艾博克公司必须在7月31日以前退还纳税人购买电子申报缴税软件的全部费用。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并就地缴入国库,税务机关征收填开税收通用缴款书时,征收税率按“4.5%”填写,品目名称填写“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预算科目代码按教育费附加收入代码填写。
简单加工的农业产品以及下脚料仍属于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磨芋是农业产品简单加工而成,茶籽粕、糠麸、麦饼是农业产品下脚料,均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磨芋、茶籽粕、糠麸、麦饼可凭自开的农业产品收购发票或取得的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适用等级税额标准的,在降低额不超过前条所列税额幅度30%内,经省财政部门、省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济发达地区需提高适用等级税额标准的,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财政部批准执行。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分别按照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和1.5%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教育费附加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地方教育附加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湘国税发〔2007〕170号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12-26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饲料产品增值税管理,省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省饲料产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关于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省局“第二批减负”(湘国税函〔2007〕507号)取消了由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件和由主管税务机关填列的《验车单》(验车记录直接填写在纳税申报表上),现将适应范围由“车购税退税管理”调整为“车购税管理”。
为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管理,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省局制定了《湖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要求,省局对本机关发布的现行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各市、州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房地产销售价格、企业盈利水平等因素,按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所得率最低标准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应的应税所得率,并报省级税务机关备案。
“冠名发票”从2008年1月1日起启用,各纳税单位在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并启用“冠名发票”时,除每个加油站可保留1本空白普通手工版发票以备税控收款机故障等情况急用外,应将剩余的空白普通发票送交主管国税部门进行缴销。
为了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确保普通发票摇奖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摇奖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统一部署,全国的短消息信息代码将全部进行调整,因此原双定户短信申报特服号“07316350001”从2007年11月30日开始变更为“10657350001”。采用手机短信方式进行申报缴税的双定户纳税人签定《横向联网三方协议》后可用已注册的手机号发送“1”加“#”号加“纳税人识别号”至“10657350001”进行当月申报缴税。
本通知规定的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系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的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
金融机构从事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规定执行。
从2008年1月1日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律师事务所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25%,具体比例授权各市州局确定,报省局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也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对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在进行票种核定时,最高领票量不得小于两卷;在发售发票时,要考虑为纳税人留有充分的发票存量;提醒纳税人改变领票习惯,当发票存量少于一卷,即可前来国税机关领购新票,不必等无票可用时才到国税机关领票。
我会将认真做好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各类培训信息的预告、名额分配以及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完成情况通报等工作,各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督促工作,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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