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省局制定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控收款机用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
为做好全省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省局制定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控收款机中标厂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
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采取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的原则,按照标准化、市场化、行政监督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审慎实施,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欠发达地区、先城市后农村、先易后难、先重点行业后以点带面。
为提高国税机关纳税服务水平,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确保新的税收征管体系高效运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等文件规定,结合全省纳税服务工作现状,制定本意见。
电力、烟草、中石化、中石油系统和连锁经营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按一定比例或税额预缴的税款,应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和附表,通过申报进行税款征收。
相关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进口国家各专项进口税收政策规定内的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可先向所在地市州财政部门税政法规科提出退税申请,经省财政厅审核汇总后,再一并向财政部申报;在湘中央企业则请直接向财政部提出退税申请。
鉴于上述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数额较大,一次性缴清存在一定困难,为不影响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精神,经企业提出申请,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作为递延所得,从2006年起,分3个纳税年度缴纳入库。
定期定额户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定期定额户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从2006年11月1日起,我省全部使用带税控码的货物运输发票,停止使用不带税控码的货运发票。各地要收缴旧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并对其进行盘库清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同时将统计的库存量(份)于2007年1月30日前上报省局征管处。
凡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设立的外商投资金融、保险机构,由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报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备案,其营业税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征管,其他地方税收由涉外税务分局征管。
各协议缴税银行及其营业网点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完成税款划缴的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缴纳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缴纳增值税。”因此,对燃气公司向用户一次性收取的初装费,按上述原则掌握执行。
为规范和加强全省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现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根据各地反映,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入防伪系统办理程序以及防伪税控系统运行管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为了适应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对房地产税收采取由税务机关直接征收的方式,各地已经委托国土、房管部门代征税款的,要改为税务机关自主征收,确实需要委托代征的,必须上报省局批准。
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构筑依法诚信纳税的环境,督促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和个体劳协、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几个应税产品范围问题的解答》(国税函[1997]628号)中对石英砂税目的解释,矽砂不属于“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应归属石英砂税目范围,适用税额标准为3元/吨。
各级地税机关在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管工作中,应积极与宣传、文体、工商、公安、财政等有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互相交流娱乐业、广告业户籍信息,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困难。
凡是委托了牲猪定点屠宰场征收屠商在市场上销售白肉所实现增值税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与牲猪定点屠宰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同时录入综合征管软件,对未签订或未录入的,必须在9月底之前纠正完毕。
属于保修期1个月内损坏的,由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公司”)免费更换新卡,损坏的“两卡”由航天公司收回;1个月以上至1年内损坏的,由航天公司免费维修,维修期间先用备用卡替换,待损坏的“两卡”修复好后再换回。
据调查,全省对销售收入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体经营大户在税收管理上存在不少的问题,为了加强个体经营大户的管理,防止税收流失,推进依法治税,现结合我省实际,对个体经营大户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加强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征收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严禁对各类商业超市按自定比例征收增值税。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对商业超市按自定的一定比例(如:1%~2%)征收增值税。这种做法不仅破坏了税法的统一性,而且容易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纳税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税务机关应从2006年7月(税款所属期)起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对电子缴税纳税人做好“缴税账号”的银行信息维护。网上申报缴税纳税人必须确保综合征管软件中纳税人“缴税账号”与经银行确认后的《横向联网缴税三方协议书》中银行帐号一致;电话语音申报缴税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必须在综合征管软件中维护对应的银行信息。
对商场中未纳入超市收款管理,而是采取租赁经营的商场或柜台,如收款机所打印的小票内容不符合作为发票使用要素(商品名称、单价、数量、大小写金额)的,暂不纳入机打发票的管理范围。但如果收款机打印的小票内容符合作为发票使用要素的,必须纳入机打发票的使用管理范围。
本省居民在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湘政发[2006]4号文件第五条中规定的人员除外)县属以上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转发给你们,对在2006年1月1日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以销售(包括代理销售)开发产品为主的企业,可享受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到期满为止。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范围内凡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货物运输的所得税的纳税人,一律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所得税的征收。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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