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税收入的缓征、减征、免征,缴款义务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国家和省规定的机关根据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在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8e/151220.html

2007-07-24

吉林省法规

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利用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监控资料,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工作。同时,要将掌握的房地产销售情况,用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保有环节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64/40311.html

2007-07-16

吉林省法规

符合以上述规定的纳税人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满足清算条件的具体时日,同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清算。对已确定的清算对象,在确定清算之日起30日之内办理清算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f2/40221.html

2007-06-20

吉林省法规

公务用车费用是指单位因公务用车实际发生的燃油费、养路费、保险费、租车库费、维修费、人工费、折旧费等与车辆使用有关的费用。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向个人支付的公务用车费用,原则上应低于本单位公车改革前一年度车改车辆实际发生的费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cc/40195.html

2007-06-11

吉林省法规

税控装置用户在税控系统中进行注册登记之前,必须在综合征管系统中进行税务登记信息、应纳税种核定信息、票种核定信息的录入,然后,税控系统通过接口方式自动调出已导入的信息,操作人员方能进行注册登记和实施税控初始化的操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9f/149961.html

2007-05-17

吉林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要求,我们对农产品增值税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4f/40130.html

2007-05-11

吉林省法规

为了加强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以下统称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统一代征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4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40079.html

2007-04-23

吉林省法规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5a/40078.html

2007-04-20

吉林省法规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规范为地方税务局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业务,提高代征工作质量,确保代征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了《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管理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40040.html

2007-04-10

吉林省法规

不准混级混库入库税款。各级国税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混淆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和税种,不得将中央税收收入混入地方库,也不得将地方税收收入混入中央库。

https://www.shui5.cn/article/c0/40021.html

2007-04-02

吉林省法规

总结上一年度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包括情报核查及提出的类型、份数、查补税额等数据。总结上一年度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情况,包括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税收管理情况及非居民个人“以企业建台账、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情况,并分国别统计非居民个人数量、收入总额、已纳税额等数据。

https://www.shui5.cn/article/d7/39994.html

2007-03-29

吉林省法规

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基础上,与当地有关参检部们积极配合,认真布置和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各地要选派思想作风好、政策熟、业务精的同志参加年检。在联合年检过程中要注意和税法宣传相结合,加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努力维护地税形象。

https://www.shui5.cn/article/42/39996.html

2007-03-29

吉林省法规

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征管部门负责发票核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及考核管理等工作。省局信息中心负责发票核查系统的运行、维护、升级、数据备份等技术支持工作,基层信息中心负责发票核查系统运行中技术支持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41/39997.html

2007-03-26

吉林省法规

国家税务局系统检举奖励资金从财政部向国家税务总局拨付的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中据实列支,地方税务局系统检举奖励资金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向同级地方税务局拨付的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中据实列支。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39971.html

2007-03-22

吉林省法规

根据国家《关于城镇供热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城[2003]148号)和我省《关于省直在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热改[2006]2号)规定,按不超过我省(吉热改[2006]2号)规定标准以内发放给职工的取暖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39966.html

2007-03-21

吉林省法规

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后,无论原企业名称、隶属关系、企业类型、经济性质、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公司发起人姓名(名称)、注册资本、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等事项如何变化,仍由原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改制后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39960.html

2007-03-20

吉林省法规

参加这次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是2006年年检合格的,并持有吉林省民政厅颁发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在2006年年检中受到限期整改处分的福利企业在处分解除后,再列入这次试点范围。

https://www.shui5.cn/article/1b/163265.html

2007-03-20

吉林省法规

对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的纳税人,主管地方税务局应将全年代征的企业所得税入库信息(含《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代征清单》以及完税证或税收缴款书复印件),于次年1月底前传送给主管国家税务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39929.html

2007-03-13

吉林省法规

在总局下发的简易表式基础上,纵栏各行业应按总局报表说明第二条明确的20个行业分别列示出来逐一填报;汇总表附表与主表表式相同,但要按总局报表说明第三条中列示的表格第三列“分类汇总”项下的八大经济类型分别汇总上报,即各地应当上报9张表,其中1张主表,8张附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da/39895.html

2007-03-01

吉林省法规

铁路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代扣,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属于“待缴库税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5]387号)规定的具体程序办理税款解缴事宜。

https://www.shui5.cn/article/de/39893.html

2007-02-28

吉林省法规

当年应纳税额小于核定的年度减税限额的,以当年应纳税额为限;当年应纳税额大于核定的年度减税限额的,以核定的年度减税限额为限。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减征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减征。

https://www.shui5.cn/article/7f/163263.html

2007-02-23

吉林省法规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个人所得税减征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纳税期限、法律责任。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39879.html

2007-02-22

吉林省法规

为了进一步明确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的契税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39835.html

2007-02-08

吉林省法规

对从事学历教育学校经县(市)以上教育、价格及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免征营业税。超过标准收取的上述收费,对超过标准部分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39819.html

2007-02-05

吉林省法规

经济合作公司外派韩国水产业协同组合中央会劳务项目,支付韩国尹某款项295万元,由该公司派驻韩国的办事机构—长春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汉城事物所出具收款收据。外派以色列劳务项目,支付吉林市李某款项146.85万元,由吉林市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中心开具收款收据。

https://www.shui5.cn/article/a0/39820.html

2007-02-05

吉林省法规

自2007年1月1日起,原核定增值税额不足200元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在一个完整的定额执行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征税,特别是要坚决杜绝通过分季征税、半年征税等变通方式变相进行征税的行为。

https://www.shui5.cn/article/e9/184084.html

2007-01-30

吉林省法规

根据契税现行政策规定,国有事业单位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改建前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新设公司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征收契税;对改制前后投资主体没有变化,新设公司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f/27193.html

2007-01-25

吉林省法规

为了适应长春市开展普通发票有奖活动的需要,省局决定更改长春市部分千元版商品销售统一发票为百元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将长春市国税机关库存千元版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全部改为百元版。改版发票代码为:122010620954;发票号码为:01022501-02500000。

https://www.shui5.cn/article/39/39758.html

2007-01-17

吉林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印刷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1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后的区域集中出单保费发票的管理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4c/39722.html

2007-01-09

吉林省法规

鉴于新的实施办法尚未出台,2007年车船税征期,推迟至省政府依据新车船税条例制定的《吉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颁布后,再按新办法规定的范围、纳税地点、税额标准等补征2007年车船税税款,同时清缴以前年度欠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2/39705.html

2007-01-04

吉林省法规

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强化征管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起征点调整政策,不得因调整起征点而相应提高税收定额,将国家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https://www.shui5.cn/article/4b/39700.html

200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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