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虚报亏损,经税务机关检查调整后有盈余,认定为偷税的,应就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补缴企业所得税,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处所补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f1/41949.html

2004-01-07

吉林省法规

个人取得的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的采暖费补助或实报实销采暖费时,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以采暖费名义发放的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0/36832.html

2004-01-06

吉林省法规

县区局运输发票采集岗位要对一般纳税人报送的软盘发票数据进行病毒检测,未经检测不得接收数据。同时通过"运输发票数据检查软件"对一般纳税人上报的发票信息数据进行检查,未经通过检查的,退回企业重新报送。

https://www.shui5.cn/article/0b/36810.html

2003-12-29

吉林省法规

对2002年以后新办的货物运输单位的所得税,由代开票单位在代征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统一代征,并由地方税务局统一入库。地方税务局向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认定证书、各类审批表、年审合格标志,一律不许收费。

https://www.shui5.cn/article/aa/36806.html

2003-12-25

吉林省法规

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的生产企业,如在自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经县(市、区)局初审,填报《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生产企业新发生出口业务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审批表》(见附件2)。

https://www.shui5.cn/article/85/36792.html

2003-12-22

吉林省法规

对坐落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区以内的个体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按月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额(以下简称“营销额“)3000元执行;对坐落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区以外所属乡镇的个体经营者,比照坐落在县城(含县级市)及其所属乡镇2000元的标准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9/36793.html

2003-12-18

吉林省法规

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前,取得的用户购房定金等预售收入,应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但向地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将当期取得的预收账款按税务总局《通知》第二条规定的预计利润率计算出预计应纳税所得额,与当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进行申报纳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51/25883.html

2003-12-05

吉林省法规

区县局在汇总自开票纳税人《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和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过程中,对所有软盘必须经过杀毒程序,先杀毒后汇总。市州局征管部门20日前用总局软件将"三张清单"汇总后通过省局内网上报省局征管处。

https://www.shui5.cn/article/2d/37784.html

2003-11-25

吉林省法规

发票的使用范围凡是在吉林省境内从事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农矿特产品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应使用地税发票的行业,均属于地税发票使用范围。

https://www.shui5.cn/article/04/36723.html

2003-11-12

吉林省法规

纳税人必须于2003年11月15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局缴回已经领购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委托给代征单位管理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也必须于2003年11月15日缴回主管地方税务局。经审核后,在原发票加盖戳记,返还给经批准的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使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6f/36704.html

2003-11-03

吉林省法规

为了进一步优化为纳税人服务,提高“一窗式”的运行效率,加强增值税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一窗式”管理工作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一机一人”管理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c7/36700.html

2003-10-27

吉林省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财税[2003]119号)精神,结合我省有关矿产品品位和生产、经营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调整如下:石灰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仍为每吨2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51/36686.html

2003-10-20

吉林省法规

要把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纳入各地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全年工作的重要指标;要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岗位,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强化追究;要结合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加大对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力度,推动各项税收政策的全面落实。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51989.html

2003-10-16

吉林省法规

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按规定程序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8f/36673.html

2003-10-13

吉林省法规

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出售给个人的公有住房,已在房屋产权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并从企业、单位固定资产帐上核减了相应的房屋资产,对这部分住房占用的土地可免征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3/36664.html

2003-09-30

吉林省法规

对外埠建筑安装:企业承担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继续实行委托代征办法,其它建设项目是否实行委托代征办法由各市、州地税局根据当地征管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委托代征的范围限定为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归属同一县(区)地方税务机关管理的建设项目。

https://www.shui5.cn/article/25/36662.html

2003-09-27

吉林省法规

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合并、兼并,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企业合并、兼并时,合并或兼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兼并后的企业或者新设立的企业承继。

https://www.shui5.cn/article/ac/36641.html

2003-09-17

吉林省法规

对纳税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地税局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8/36627.html

2003-09-08

吉林省法规

为了规范全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保障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全省国税机关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https://www.shui5.cn/article/c3/36583.html

2003-08-06

吉林省法规

现将《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扣押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吉财罚[2003]1018号)转发给你们,请与当地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联系,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中所涉及扣押款的问题形成具体操作办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c/36562.html

2003-07-28

吉林省法规

根据新《税收征管法》及我省调整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时间的要求,考虑到纳税人涉及的范围较广,政策调整宣传辅导的任务量较大,组织收人的准备工作较多的实际,现明确:纳税人于2003年9月10日前自行补缴本年应缴未缴、应补未补土地使用税税款的,不课征滞纳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76/36532.html

2003-07-09

吉林省法规

为加强出租房屋税收的征收管理,解决纳税人难寻找、租赁关系难确认、租金难查实问题,实现应收尽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fe/36484.html

2003-06-13

吉林省法规

纳税人招用临时工需经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没有到劳动部门办理临时工用工手续的单位,其临时用工人员工资不得税前扣除。对建筑施工企业招用的临时工,除需经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外,还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否则,其招用的临时工人员工资不得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bb/45104.html

2003-06-10

吉林省法规

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督促享受缓税照顾的纳税人正常申报所实现税款,按税收会统核算要求正常记录、核算缓税数额。待缓税期满后,根据疫情影响情况,统一明确是否再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

https://www.shui5.cn/article/6d/176662.html

2003-06-05

吉林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转发给你们,经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共同研究决定,对相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7/36464.html

2003-06-04

吉林省法规

企业申请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坏帐准备金的税前扣除、对医疗机构应税收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部分支出税前扣除、科研机构应税收入用于改善研究开发条件部分支出税前扣除、企业申请购进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可为2年)的,以上五项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市州地税局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26908.html

2003-06-04

吉林省法规

因我局是这三项基金的代征部门,所以没有减免权,请贵会按照文件规定,将减免文件包有关部门审批,同时报我局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7c/177032.html

2003-06-02

吉林省法规

对于从事销售货物的个体工商户,坐落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市区内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坐落在县城(含县级市,下同)及所属乡镇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05/34923.html

2003-05-23

吉林省法规

由于各地劳动部门对企业临时用工的管理情况不同,各地地税机关可不再要求企业出具劳动部门审批的企业临时用工手续,但企业要及时将临时用工情况报当地税主管地税机关备案,并附报临时用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bf/36433.html

2003-05-19

吉林省法规

通信企业由于经营业务需要,向用户出租不构成固定资产的通信终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无线市话手机、数据上网终端设备等)发生的购置费用,可以按租赁期平均计算,予以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4b/184064.html

2003-04-30

吉林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线路代维修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11号)也明确:“代维修单位从电信单位取得的电信线路代维修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根据上述政策规定,通信线路及设备的代维修业务应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4/36396.html

20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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